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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住宿餐饮消费券活动

发布时间:2026.05.15
发布部门: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www.szgm.gov.cn/gmswj/gkmlpt/content/12/12783/post_12783548.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住宿和餐饮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扩产上规模

申报条件

1. 在光明区实际经营、依法从事餐饮或住宿业,并经营状态良好的企业; 2. 严格遵守活动细则,诚信开展核销工作; 3. 新加入企业应主动向光明区商务局提出参加活动申请,并经审核无误后纳入参与企业清单; 4. 真实、准确向消费者解释、告知活动情况。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资金扶持标准,但提及通过消费券活动促进消费,企业需按活动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品类消费券企业出资比例,并通过第三方平台比例减收方式开展活动(需参考实施细则具体比例)。

申报材料

1.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 活动企业参与申请书(需加盖公章并扫描提交至指定邮箱)。

政策原文

光明区商务局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2026年光明区“畅行光明购车有礼”住宿餐饮消费券活动商户报名的通知

https://www.szgm.gov.cn/gmswj/gkmlpt/content/12/12783/post_12783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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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餐饮、住宿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扩大居民消费的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平稳增长,助推辖区汽车、餐饮、住宿行业全面发展,现拟开展2026年光明区“畅行光明购车有礼”住宿餐饮消费券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启动参与活动企业报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7日24时(后续符合条件的报名企业可动态调整更新)。

二、申报条件

(一)在光明区实际经营、依法从事餐饮或住宿业,并经营状态良好的企业;

(二)严格遵守活动细则,诚信开展核销工作;

(三)新加入企业应主动向光明区商务局提出参加活动申请,并经审核无误后,纳入参与活动企业清单;

(四)真实、准确向消费者解释、告知活动情况。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二)活动企业参与申请书(详见附件)。

申报企业应当以书面形式申报。以上材料请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于2026年5月17日24时之前:

1.餐饮企业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tczxzhb@szgm.gov.cn;

2.住宿企业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wgltcyk@szgm.gov.cn。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活动最终审核合格的企业名单将通过消费券活动页面展示;

(二)参与活动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如存在以下行为,将予以强制退出:

1.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侵吞补贴资金或强制捆绑、搭售等不合规行为;

2.经核实属于利用虚假交易、伪造凭证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冒领活动资金行为;

(三)如发现参与活动企业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活动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信用惩戒的规定予以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光明区“畅行光明购车有礼”住宿餐饮消费券活动企业参与申请表                     

    

光明区商务局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5月15日       

附件:

1.附件:2026年光明区“畅行光明购车有礼”住宿餐饮消费券活动企业参与申请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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