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查企业
查政策
首页
应用中心
数字化方案
登录
|
注册

呼和浩特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发布时间:2026.05.18
发布部门:呼和浩特市农牧局
原文链接:http://nmj.huhhot.gov.cn/xxgk/tzgg/202605/t20260518_2006065.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农业
  • 品牌建设
  • 扩产上规模
  • 配套资助
  • 科技成果奖励

申报条件

申请使用“敕勒川味道”品牌需满足以下条件:1. 申请人具有法定市场主体,拥有法定注册商标,且市场主体与注册商标所有人地址在呼和浩特市辖区内;2. 生产基地原则上在呼和浩特市辖区内建设,或优选同纬度、同地理环境的其他地区建设,所有基地需符合团体标准并纳入追溯信息管理平台;3. 产品需有CMA检验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年度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合格报告;4. 产品质量稳定,近两年内无质量安全生产事件、商标侵权、失信等违法违规行为;5. 产品具有明显的区域优势和特色,适应市场需求,具有高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及良好售后服务。

扶持标准

品牌扶持补助按以下方向给予支持:1. 品牌推广与市场拓展:支持参与国内外展销活动及宣传矩阵建设;2. 生产标准化与质量提升:支持生产基地建设及质量管控体系完善;3. 溯源体系与品牌保护:支持接入追溯平台及知识产权保护;4. 品牌创新与产业链升级:支持精深加工技术研发及产业链延伸建设。具体实施细则由呼和浩特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制定。

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1. 授权使用申请表;2. 营业执照;3. 食品流通许可证;4. 商标注册证;5. 规章制度及质量管理手册;6. 法定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7. 产品包装样图;8. 其他相关资料。

政策原文

http://nmj.huhhot.gov.cn/xxgk/tzgg/202605/t20260518_2006065.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为促进我市农牧业优质商品品牌化战略扎实、有效、健康、有序地开展,以此带动全市农牧产品质量水平的整体提升,提高在国内外市场的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市农牧局起草了《“敕勒川味道”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5月16日-2026年6月14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mzllzy2020@163.com

(二)纸质材料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蒙科聚平台总部基地B座14层,邮编:010051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段楠,电话:0471-3958823

 

附件:《“敕勒川味道”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呼和浩特市农牧局

2026年5月15日

上一篇:广东省全国优秀科普图书作品
下一篇:常州市高新技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