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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对外投资合作

发布时间:2026.05.18
发布部门: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s://sww.sh.gov.cn/gnmy/20260518/e31dd2954ecc44088a16153b25ba9ff0.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金融业
  • 高技术服务
  • 文化领域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配套资助
  • 招商引资
  • 品牌建设

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需属于上海市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支持的领域,包括对外投资项目、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专业服务业项目(金融、法律、会计等九类专业服务机构境外设点及活动)、对外投资合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对外援助项目、对外劳务合作项目、非营利性对外投资合作促进活动项目、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项目、省级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联络服务分平台项目,以及符合上海市重点工作要求的其他项目。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资金扶持比例或金额,仅说明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上述领域项目。

申报材料

1. 网上申报需在线填写并提交附件3、4、5、12(非系统打印或线上线下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其余附件自行填写打印;2. 书面材料需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封面,避免胶圈/文件夹装订;3. 根据项目类型将材料送达指定地址(如中山北路3553号、新闸路945号等),并附对应联系方式。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市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sww.sh.gov.cn/gnmy/20260518/e31dd2954ecc44088a16153b25ba9ff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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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单位):

  2026年上海市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主要用于支持本市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包括:对外投资项目、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专业服务业项目、对外投资合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对外援助项目、对外劳务合作项目、非营利性对外投资合作促进活动项目、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项目、省级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联络服务分平台(地方企业总部系统)项目,以及根据我市重点工作相关要求开展的其他对外投资合作项目等。

  专业服务业项目是指金融、法律(仲裁、知识产权)、会计(审计)、咨询、人力资源、安保、物流(航运)、检验检测认证、广告传媒九类专业服务机构境外设点、举办“走出去”活动,以及加入国际网络(限定领域)等项目。

  二、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

  三、申报方式

  资金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受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

  打开“上海市一网通办”网站的随申兑版块(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policy_zq/policy/index?from=zwfw),找到“上海市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法人登录后可查看申报指南及附件,其中附件3、4、5和12须在线填写、提交和打印(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申请表,或书面材料与系统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其余附件自行填写打印。

  (二)书面材料受理及咨询

  所有书面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材料于2026年6月26日前送达以下地址,逾期不予受理。

  1.对外投资项目、专业服务业项目

  送达地址:中山北路3553号伸大厦2307-2313室

  联系方式:60325183、60325182

  2.对外承包工程项目

  送达地址:新闸路945号303室

  联系方式:62717899、62718099

  3.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项目

  送达地址: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705室

  联系方式:23110778

  4.对外援助项目

  送达地址: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705室

  联系方式:23110775

  5.非营利性对外投资合作促进活动项目

  送达地址: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705室

  联系方式:23110454

  6.省级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联络服务分平台(地方企业总部系统)项目

  送达地址: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705室

  联系方式:23110775

  7.对外劳务合作项目

  送达地址:新闸路945号303室

  联系方式:62717264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对外经济合作处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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