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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6.05.15
发布部门: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ublicity/publicityInfo?id=nfsheqigsxx3491845&infoType=bid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研发投入补贴
  • 融资贷款补贴
  • 知识产权奖励
  • 科技创新
  • 数字化补贴
  • 招商引资
  • 创业扶持
  • 稳企稳岗
  • 扩产上规模
  • 品牌建设

申报条件

1. 企业需在广东省内(不含深圳)注册登记且正常生产经营,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企业需在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备案(平台未完成建设的需在当地商务部门备案),且符合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监管规定;3. 企业注册经营2年以上,支持时间段内主要出口业务按海关跨境电商监管代码申报出口;4. 建设集货仓(保税仓)的企业需运营仓库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5. 海外仓企业需入驻“粤仓通”平台,运营海外仓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6. 申报主体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7. 申报主体无欠缴财政资金或审计部门定性违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情况。

扶持标准

1. 开展跨境电商独立站建设:单个企业不超过50万元;2. 建设跨境电商集货仓(保税仓):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3. 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业务:(1)升级海外仓设施: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2)在新兴市场布局建设海外仓: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3)境外投流、品牌推广等:单个企业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

1. 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2. 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3.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信用报告;4. 近2年税收完税证明(或纳税申报表)、社保缴纳证明;5. 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6. 企业备案证明材料;7. 近3年获得的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明细表;8. 独立站/集货仓/海外仓建设相关情况报告;9. 支持时间段内出口业务申报出口证明材料;10. 政府荣誉、行业认证等;11. 费用支出明细表及对应票据复印件;12. 其他申报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政策原文

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ublicity/publicityInfo?id=nfsheqigsxx3491845&infoType=bid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26〕89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申报材料需按要求所列材料顺序对应排列,并按装订标准封胶成册,不得另外粘贴、夹页、订补或替换。申报企业于6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书面材料(见附件1、2、3)和完整盖章电子pdf扫描件报送我局。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doc

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6年5月15日        

(联系人:文小姐,联系电话:38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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