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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

发布时间:2026.05.18
发布部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scjgj.ningbo.gov.cn/col/col1229268088/art/2026/art_9b87e285e45b494f824bf6da086ea8f9.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生物与新医药
  • 航空航天
  • 新材料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知识产权奖励
  • 专精特新
  • 研发投入补贴

申报条件

1. 专项1仅面向尖兵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清单见附件1),宁波推荐名额9项。 2. 专项2、3、5及培育平台的申报主体需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或医疗卫生机构。 3. 正在牵头承担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或省级专利导航项目未验收/未通过的单位不得申报。 4. 申报单位需通过市一级遴选并择优推荐。 5. 单一申报单位限申报一个项目或平台,省部属高校及大型科研机构可按学院/中心/实验室为单位申报。 6. 高价值专利培育平台优先推荐省部署高校和规模较大的科研机构。

扶持标准

未在原文中明确提及具体扶持标准,需参照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相关通知(浙知函〔2026〕40号)。

申报材料

未在原文中明确列出具体申报材料,需通过政务服务网登录“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系统(网址:https://recept.zjzwfw.gov.cn/...)进行网上填报。

政策原文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平台的通知

http://scjgj.ningbo.gov.cn/col/col1229268088/art/2026/art_9b87e285e45b494f824bf6da086ea8f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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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功能区分局,在甬高校及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平台的通知》(浙知函〔2026〕40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平台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专项1:定向面向尖兵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清单见附件1),宁波推荐名额9(3+6)项。

专项2、专项3、专项5和培育平台:适用申报主体是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者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的单位。其中:专项2推荐名额7项,专项3名额2项,专项5名额2项,培育平台名额2项。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系统(网址https://recept.zjzwfw.gov.cn/online/accept#/accept/entry?matterType=union&matterId=11106509819659&syncUserType=true【点击跳转】)进行网上填报。

系统申报时间(省系统填报):2026年5月22日至6月15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参照省局通知要求,申报项目经过市一级遴选择优推荐申报。

 (二)正在牵头承担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单位、省级专利导航项目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单位,不得申报2026年项目和平台。(承担省高价值、导航项目企业清单见附件2)

  (三)一个申报单位限申报一个项目或平台,省部属高校、规模较大的科研机构可视情以学院〔中心、实验室〕为单位,其他以独立法人为单位。

 (四)高价值专利培育平台优先推荐省部署高校和规模较大的科研机构。

四、联系方式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发展处:周老师,89189899。

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卢老师,87978982。

附件:1、附件1:尖兵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清单.wps

      2、附件2:承担省高价值、导航项目未验收企业清单.wps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8日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平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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