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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

发布时间:2026.05.18
发布部门: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gxj.qinzhou.gov.cn/zfxxgk/fdzdgknr/ggtz/t27687708.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 研发投入补贴
  • 税收优惠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申请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2. 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创新效益显著;3. 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4.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的,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0万元;10亿元以下的,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且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5.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6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6. 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40人;7.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3年内,不得存在走私、偷税、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扶持标准

1. 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技术创新、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申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等;2. 择优推荐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3. 对评价结果为优秀的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给予通报表扬。

申报材料

1.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2. 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3.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4. 企业技术中心变更情况的申请更名文件及说明(如涉及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

政策原文

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http://gxj.qinzhou.gov.cn/zfxxgk/fdzdgknr/ggtz/t27687708.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灵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浦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桂工信科新〔2026〕35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指导本辖区的企业登陆“广西工业创新管理系统”进行评价,网上填报时间截至2026年7月10日18:00,逾期不受理。

二、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如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提交评价材料时一并提交申请更名文件并说明理由。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收集汇总属地企业技术中心变更情况,于2026年7月13日前报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有关规定,运行评价不合格或逾期1个月未报送评价材料等情形的,其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称号将被撤销,并予以公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颖莉 3688605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桂工信科新〔2026〕358号)

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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