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2. 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创新效益显著;3. 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4.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的,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0万元;10亿元以下的,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且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5.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6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6. 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40人;7.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3年内,不得存在走私、偷税、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