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查企业
查政策
首页
应用中心
数字化方案
登录
|
注册

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2026.05.19
发布部门:泰安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kjj.taian.gov.cn/art/2026/5/19/art_45670_10309671.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需按照省科技厅通知中项目范围、组织方式等要求执行,具体申报条件需参考省科技厅通知(链接: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6/5/19/art_13360_10325298.html)。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1. 主要技术指标佐证材料(如第三方测试报告);2. 财务及经济指标佐证材料(如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3. 应用示范效果指标佐证材料(如用户报告及使用效果分析报告,需明确应用效果指标的产生依据、计算方法等);4. 项目实施期内取得的与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材料。

政策原文

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

https://kjj.taian.gov.cn/art/2026/5/19/art_45670_10309671.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2026年度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按照省科技厅通知中项目范围、组织方式等办理。省科技厅通知链接: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6/5/19/art_13360_10325298.html。

二、有关要求

1.项目评价中,对项目任务书中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一般依据第三方测试报告等有关佐证材料;财务及经济指标,依据第三方审计专业机构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应用示范效果指标,主要依据用户报告及使用效果分析报告,并明确应用效果指标的产生依据、计算方法等。

2.项目评价提供的佐证材料应是由项目组人员在项目实施期内、取得的与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材料;因提供资料不完整,无法进行核实比对的,不予计分。

3.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工作对于存在违背科研道德和诚信或财务造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按有关规定处理。

技术支持电话:0531-51751080

市科技局业务咨询电话:

规划科0538-6991139

高新科0538-6991139

农社科0538-6991130

泰安市科技局

2026年5月19日

上一篇:舟山市企业研究开发
下一篇:武汉市创业风险投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