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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26.05.20
发布部门: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www.shanwei.gov.cn/swsgxj/gkmlpt/content/1/1248/post_124882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 研发投入补贴
  • 扩产上规模

申报条件

政策正文未明确列出具体申报条件,仅提及项目需符合资金入库政策条件,需通过申报、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推荐、现场核查、完工评价、专家评审等环节。具体条件需参考《汕尾市2025年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汕府办〔2025〕14号)及《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5年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小额技术改造)奖励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汕工信函〔2026〕9号)等文件。

扶持标准

政策正文未明确列出具体的扶持标准或奖励金额,需参考相关文件或附件(附件损坏,无法获取具体内容)。

申报材料

政策正文未明确列出申报所需材料,仅提及异议反馈需提供证明材料(如个人身份信息、单位公章等)。具体申报材料需参考相关文件或联系主管部门获取。

政策原文

http://www.shanwei.gov.cn/swsgxj/gkmlpt/content/1/1248/post_1248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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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尾市2025年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汕府办〔2025〕14号)《汕尾市2025年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指引》和《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5年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小额技术改造)奖励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汕工信函〔2026〕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组织有关单位和企业申报、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推荐、现场核查、完工评价、专家评审等环节,拟对符合资金项目入库政策条件的海丰珠江啤酒分装有限公司、陆丰市怡雅工艺品有限公司等7个项目纳入资金项目库。

现将资金入库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5月20日-5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发展科)

电话:0660-3361336

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南工信大厦

附件:

1.附件.关于2025年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小额技术改造)奖励项目拟入库项目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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