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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

发布时间:2026.05.21
发布部门: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原文链接: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6/5/22/art_13360_10325380.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科技成果奖励

申报条件

基地认定需遵循‘统一部署、自愿申报、严格评审’程序,压实基地及依托单位在认定过程中的责任。申报单位需符合‘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开放协同、应用导向’原则,并具备研以致用、创新活力、专业团队培育等能力。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扶持标准,但绩效评价将重点考察基地研究成果的创新水平、咨政建言实效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第三方专业机构将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申报材料

未明确具体申报材料要求,仅提及需通过‘自愿申报’程序参与基地认定。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6/5/22/art_13360_103253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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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培育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更好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建设方向

围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科技创新战略与政策、科技前沿领域、企业创新与产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等方向,遴选高水平研究团队建设基地。

二、基地申报条件

(一)基地依托主体原则上为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基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研究取向,具有明确的软科学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在全省同一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具有明显的研究优势和权威性,取得了一批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其中,成果被省级以上决策部门应用的,可作为优先认定条件。

(三)基地负责人为依托单位的全职人员,或为与依托单位签订工作协议的相关人员;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研究能力;具有较高软科学研究能力,三年内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省级以上软科学研究或决策咨询类项目,或实践经验丰富,在项目应用领域具有10年(含)以上省级决策部门工作经历。

(四)基地具有较稳定的软科学研究团队,一般不少于10人,其中至少5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同等研究能力的研究人员。鼓励以不同形式,吸纳省内外高层次同行专家参与基地建设。

(五)基地具有科学的建设规划、规范的管理制度、必备的软硬件基础设施等。

(六)基地依托单位和研究团队符合科研诚信管理和科研伦理要求。

三、基地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申报书》,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加盖部门公章。请于6月8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及申报汇总表报送至省科技厅,电子版材料(word和盖章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若有提供虚假材料、数据等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列入科研失信行为,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二)省科技厅干部职工参与基地申报的,按照省科技厅党组《规范干部职工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31-51751065

电子邮箱:sdkjtfgc@shandong.cn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1318室

附件:

1.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申报书

2.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申报汇总表

附件下载:

1.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申报书.docx

2.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申报汇总表.docx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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