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揭榜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及创新联合体;2. 具有较强研发团队、科研条件和自主研发能力;3. 在相关领域具有良好科研业绩,具备完成揭榜任务的能力;4. 科研项目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自筹经费落实有保障;5. 揭榜单位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信用‘黑名单’记录;6. 不得与发榜方存在股权关系或关联交易;7. 项目成果须在漯河市内落地转化;8. 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两院院士不受限制);9. 需与发榜单位对接洽谈并达成合作意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