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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行业部门和高校院所、企业自主实施科技项目

发布时间:2026.05.20
发布部门:吉安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tc.jian.gov.cn/news-show-3167.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 研发投入补贴
  • 科技成果奖励

申报条件

1. '科技+行业'联合计划项目需由市级行业部门组织实施,围绕行业重点方向开展科技攻关,并负责项目指南编制、立项审查、经费拨付、项目实施、验收结题等管理工作。 2. 高校院所项目需满足:注册地在吉安市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企业签订委托开发合同,横向经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项目围绕解决企业或产业关键技术问题,且未获得过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3. 企业项目需满足:属于吉安市'1+5'主导产业领域;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自筹资金且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研发费用达200万元以上;项目未获得过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企业无逾期未验收的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且项目负责人及单位无科研违规或失信记录。

扶持标准

1. '科技+行业'联合计划项目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独家资助,列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2. 项目认定后不计入在研项目数。 3. 企业自筹资金实施的科技项目需通过市科技局审核认定,享受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支持。

申报材料

1. '科技+行业'联合计划项目需提交立项清单、项目任务书等材料。 2. 高校院所项目需提交委托研究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项目论证材料。 3. 企业项目需提交项目论证、立项材料,以及诚信承诺书。 4. 所有项目需提交原始数据、财务凭证等关键资料以备核查。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吉安市行业部门和高校院所、企业自主实施科技项目认定为市级科

http://stc.jian.gov.cn/news-show-3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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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安市行业部门和高校院所、企业自主实施科技项目认定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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