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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乡村振兴合伙人

发布时间:2026.04.21
发布部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文链接:http://jnhrss.jinan.gov.cn/col/col18578/art/2026/art_bfb1540ef02b4a0791e2a7ba066da7ff.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农业
  • 高技术服务
  • 人才政策

申报条件

申报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 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可在基层乡村落地较成熟的产业项目或创办企业;2. 有一定的技术特长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为基层乡村提供技术支持或开展技术合作创新;3. 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能调动多方资源为基层乡村提供文化、旅游、建设等创意规划、咨询等。基层农村的‘两委’干部或其他农村选任干部不作为招募对象。

扶持标准

对服务乡村发展、业绩贡献突出的合伙人,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纳入‘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发展计划’予以支持,优先推荐参加‘齐鲁乡村振兴人才’选拔。

申报材料

需填报招募岗位信息表,并通过山东通平台‘一表通’板块提交;意向合伙人需与招募村、招募乡镇(街道)签订‘乡村振兴合伙人’三方协议书(参考模板由附件提供)。

政策原文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工作的通知

http://jnhrss.jinan.gov.cn/col/col18578/art/2026/art_bfb1540ef02b4a0791e2a7ba066da7ff.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部门: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关于做好2026年度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工作的通知》,我们结合实际提出相关要求,请一并抓好工作落实。

一、提高认识,协同推进合伙人工作。“乡村振兴合伙人”行动全省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区县(功能区)人社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各自职能,明确专人专职负责,充分发挥工作合力,有效做好此项工作,加快培育一批懂农业、爱农村、善经营、会管理、能带动的高素质兴村振兴人才队伍。

二、立足实际,广泛征集合伙人项目。各区县(功能区)要根据“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的对象、合作方式及原则,统筹考虑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生态资源等因素,围绕现代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农业生产和生产性服务业、农产品加工流通等领域,严格按照招募条件,广泛开展合伙人需求项目征集。

三、广开渠道,持续做好合伙人招募。各区县(功能区)要在项目征集的基础上梳理形成本地合伙人需求项目清单,通过各类新闻媒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委托专业第三方等方式不间断做好线上线下的宣传推介,持续扩大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工作的知晓面。

请各区县(功能区)人社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汇招募岗位信息表,于5月10日前通过山东通平台“一表通”板块填报提交信息;6月底前、11月底前通过山东通平台“一表通”板块填报提交合伙人招募及合作情况信息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人:

赵 琪 87081706   孙兵山 51705921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

郭淑玥  51709021

    附件: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工作的通知.pdf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0日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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