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查企业
查政策
首页
应用中心
数字化方案
登录
|
注册

苏州高新区独角兽企业

发布时间:2026.05.11
发布部门: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科技创新局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DEJto-5btHB2sfELokfiWw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金融业
  • 科技创新
  • 专精特新
  • 金融惠企

申报条件

1. 在江苏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2. 成立时间在2008年及之后; 3. 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4. 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若企业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获得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或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形成“三首”产品,或承担国家科技项目或平台建设,估值可为7亿美元。 潜在独角兽企业条件: 1. 在江苏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2. 获得过投资且尚未上市; 3. 成立5年之内(2021年及之后成立)且估值超过(含)0.5亿美元(或3亿人民币),或成立5~9年(2016~2020年成立)且估值超过(含)1亿美元。

扶持标准

1. 对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获得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或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形成“三首”产品,或承担国家科技项目或平台建设的企业,估值要求可从10亿美元降低至7亿美元; 2. 省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联合金融机构为推荐企业提供科技金融服务; 3. 国内其他权威机构发布的独角兽企业可优先纳入本年度独角兽榜单。

申报材料

1. 《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需网上填报并下载打印含水印版本); 2. 相关附件材料(A4纸双面打印,简装成册一式两份); 3. 对于曾入围江苏独角兽企业(不含潜在独角兽企业)的企业,需提交诚信承诺书及佐证材料。

政策原文

通知|苏州高新区组织申报江苏独角兽企业

https://mp.weixin.qq.com/s/DEJto-5btHB2sfELokfiWw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接江苏省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独角兽企业的通知》(苏生力﹝2026﹞45号)文件,为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推动落实《关于加快创新生态建设扶持科创型企业茁壮成长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强化独角兽培育工作,大力营造激励创新的热带雨林式生态,根据省科技厅有关工作部署,决定组织推荐一批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现苏州高新区就区内江苏独角兽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01申报(一)独角兽企业

1.在江苏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2.成立时间在2008年及之后;

3.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4.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对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获得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或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形成“三首”产品等,以及承担国家科技项目或平台建设的企业,估值可为7亿美元。

(二)潜在独角兽企业

1.在江苏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2.获得过投资且尚未上市;

3.成立5年之内(2021年及之后成立)且估值超过(含)0.5亿美元(或3亿人民币),或成立5~9年(2016~2020年成立)且估值超过(含)1亿美元。

02申报要求1.企业6月11日前网上填报《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网址:https://www.jspc.org.cn/),并于上传相关附件。申请材料经区科技局审核通过后,企业下载打印信息简表(含水印)和附件材料(A4纸双面),按要求完成盖章手续,并简装成册一式两份并于6月15日前提交纸质材料。

2.对曾经入围江苏独角兽企业(不含潜在独角兽企业),直接纳入今年的独角兽榜单(不包括搬迁、经营不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需网上填报信息简表及诚信承诺书,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佐证材料。

03其他事项1.企业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假出资、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

2.对国内其他权威机构发布的独角兽企业,可以优先纳入本年度独角兽榜单。

3.省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联合有关金融机构,为组织推荐的企业提供科技金融服务。

联系方式:高新区企服中心:王悦68754018

高新区科创局:张文鑫68751513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A座二楼,综合办公室二

附件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

来源:高新处

编辑:张嘉逸

审核:张文鑫

审签:陈延俊

 

上一篇:吴江区高新技术企业
下一篇: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