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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专利密集型产品

发布时间:2026.05.22
发布部门: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scjgj.huhhot.gov.cn/gsgg/tzgg/202605/t20260522_2007733.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知识产权奖励
  • 荣誉资质

申报条件

1. 备案单位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是制造、销售产品的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如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制造且销售产品的大学或科研院所等无备案资格)。2. 备案产品需满足‘已取得较好的市场经济效益’,若2024年度销售额为0则不符合备案要求。3. 产品名称需为具体实物或技术服务类产品,不得包含‘方法’‘技术’‘工艺’等非产品类词汇,且名称需规范(如不得含品牌、规格型号、不确定词语等)。4. 新注册企业需完成账号注册及实名认证,并至少备案2项及以上专利产品。

扶持标准

1. 备案情况将作为国家及自治区知识产权优质企业评选推荐、中国专利奖推荐、自治区专利奖评选、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立项等政策实施的重要参考依据。2. 自治区对通过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企业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具体标准未明确)。

申报材料

1.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分类及产业分类(需符合规范)。2. 产品简介(需说明组分、结构、功能、技术优势等)。3. 经济效益证明材料(需加盖财务章或公章,与平台填写数据一致)。4. 产品主图(实物图或软件界面图)及其他图片(非必填)。5. 关联专利信息(需为维持有效的中国专利,备案单位为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6. 备案截图(完成备案后需发送至指定邮箱)。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http://scjgj.huhhot.gov.cn/gsgg/tzgg/202605/t20260522_2007733.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相关企业:

为推动专利密集型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重点产业规模效益与核心竞争力,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专利产品备案与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操作流程

(一)请各相关企业按照《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操作指南》(附件1)要求,结合《备案常见问题汇编》(附件2),开展专利产品备案操作。

1.新注册企业:登录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https://www.zlcp.org.cn)完成账号注册、单位实名认证,认证通过后至少备案2项及以上专利产品。

2.已认证企业:可直接登录平台,备案新增专利产品,或更新已备案产品2025年度相关数据。

(二)试点平台对备案产品信息进行核查,通过后即备案成功。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试点平台,对审核通过的专利产品进行认定,满足条件的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并发放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证书。

二、政策支持

我市将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情况,纳入国家及自治区知识产权优质企业评选推荐、中国专利奖推荐、自治区专利奖评选、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立项等政策实施的重要参考依据。自治区对通过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企业,将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三、具体要求

(一)备案产品不受《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品统计分类(2019)》中的产业分类限制。

(二)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统筹推进,确保按时、规范、完整完成备案与认定全流程。

(三)请备案企业务必认真填写有关内容,准确更新备案信息,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完成备案后,请备案企业将备案截图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薛鑫王德丽       

联系电话:5699691

      邮箱:hszscqfzk@163.com

     附件1: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操作指南.pdf

     附件2:备案常见问题汇编.pdf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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