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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工业节能降耗

发布时间:2026.05.21
发布部门: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www.fzcl.gov.cn/xjwz/zwgk/zfxxgk/zfxxbmgk/zlszfgzbmxxgkml/zlsswj/fdzdgknr/yzdgkdqtxx/202605/t20260521_5324769.htm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资源与环境
  • 新能源与节能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节能减排

申报条件

1.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 申报主体近36个月内未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节能、环保、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3. 申报企业应遵守节能、循环经济相关法律法规,若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的主体,须完成全部整改事项并通过相关部门复核验收。

扶持标准

1. 节能诊断项目:项目列入《福州市重点用能单位2024-2025年节能诊断改造项目库》,年节能量达50吨标准煤以上,按每吨标准煤50元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2. 绿色发展建设奖励项目:2025年单位产值能耗比上一年度下降5%以上(含)的工业企业,按综合能源消费量分三档奖励:10万吨标准煤(含)以上30万元,5-10万吨标准煤20万元,1-5万吨标准煤10万元。

申报材料

1. 节能诊断项目: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信用查询无不良记录证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及承诺书(附件3)、项目完工投产证明材料、项目改造前后主要用能设备及指标台账(附件4);2. 绿色发展建设奖励项目: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1)、信用查询无不良记录证明及承诺书(附件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打印的2025年12月《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和《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表。

政策原文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工业节能降耗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http://www.fzcl.gov.cn/xjwz/zwgk/zfxxgk/zfxxbmgk/zlszfgzbmxxgkml/zlsswj/fdzdgknr/yzdgkdqtxx/202605/t20260521_5324769.htm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企业:

现将《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工业节能降耗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工信行规〔2026〕15号)转发你们。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文件申报要求积极申报。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申报企业公章)一式四份胶装报送至区工信局节能科(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研发楼4期2号楼505),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我局邮箱clsjmj@163.com,并同步登录福建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2.168:8086/login2.aspx)进行网络申报,申报单位填报要对应报送长乐区工信局,按照项目类别上传项目基本情况表。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科,联系电话:28823073

 

附件:《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工业节能降耗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工信行规〔2026〕15号)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工业节能降耗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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