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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企业专利质押融资奖补及专利保险补助

发布时间:2026.05.25
发布部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s://scjg.gansu.gov.cn/scjg/c110131/202605/174337286.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融资贷款补贴
  • 知识产权奖励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专利质押融资奖补资金:(1)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有效专利权的中小微企业;(2)已申请获得专利权质押融资,专利权质押登记及借贷手续完备,贴息贷款需在2025年度已按期还本付息;(3)企业既是融资合同的借款者,又是出质专利的权利人;(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附银行征信报告)。2. 专利保险费补助资金: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在2025年度购买了专利保险的企业。3. 担保奖励: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经批准登记注册的担保公司,2025年度为省内中小微企业办理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扶持标准

1. 专利保险费补助:企业购买专利保险可连续三年获得保险费限额补贴,第一年补贴80%,第二年60%,第三年40%;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费补贴单项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专利转化实施失败费用损失保险费补贴单项最高不超过50万元。2. 专利质押融资奖补资金(贴息补助、评估费补贴)未明确具体金额标准,需根据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补贴。

申报材料

1. 登录‘甘肃省个体工商户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填写申报表;2. 提交扫描件的原件材料;3. 申报材料需与电子版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提交至市(州)市场监管局。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甘肃省企业专利质押融资奖补及专利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

https://scjg.gansu.gov.cn/scjg/c110131/202605/174337286.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有关企业、担保公司:

为持续深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部署,贯彻实施《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充分发挥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促进专利技术转化运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我局特组织开展2025年度企业专利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专利质押融资奖补资金

1.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

(1)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有效专利权的中小微企业;

(2)已申请获得专利权质押融资,并且专利权质押登记以及借贷手续完备,申请贴息的贷款在2025年度已按期还本付息;

(3)企业既是融资合同的借款者,又是出质专利的权利人;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过不良信用记录(附银行征信报告)。

2.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

(1)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有效专利权的中小微企业;

(2)已申请获得专利权质押融资,并且专利权质押登记以及相关借贷手续完备;

(3)企业进行评估的专利用于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过不良信用记录(附银行征信报告)。

3.担保奖励

(1)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经批准登记注册的担保公司;

(2)2025年度为省内中小微企业办理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开展了符合条件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担保业务。

(二)专利保险费补助资金

1.申报主体

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在2025年度购买了专利保险的企业。

2.补助标准

企业购买专利保险可连续三年获得保险费限额补贴,第一年补贴专利保险费的80%,第二年补贴60%,第三年补贴40%,三年后由企业自行承担。

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费补贴单项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专利转化实施失败费用损失保险费补贴单项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请于2026年6月22日前登录“甘肃省个体工商户发展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ssczt.cn/),注册登录后在“知识产权补助申请”专栏填写申报表(已有账号可直接登录),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须原件经扫描后按要求上传系统。

(二)经所在市(州)市场监管局审核后,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各市(州)局推荐至省局复审。复审通过后申报单位登录“甘肃省个体工商户发展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ssczt.cn/)下载所有申报材料(需与电子版一致),并在申报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一份)交所在市(州)市场监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单位(企业)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核,请于6月29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

(二)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市(州)局推荐情况,按要求进行复审,并按照《甘肃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办法》规定,在知识产权专项经费额度内确定奖补项目,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处 柴荣华

电话:0931-8533189

技术支持:丝路创远(甘肃)科技有限公司辛珊珊

电话:15339843655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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