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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

发布时间:2026.05.06
发布部门: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kjj.nanjing.gov.cn/njskxjswyh/202605/t20260513_5839446.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生物与新医药
  • 新能源与节能
  • 新材料
  • 高技术服务
  • 航空航天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 人才政策
  • 融资贷款补贴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1. 牵头单位基本条件:企业牵头需为领军企业或新锐科技企业,销售收入10亿以上且研发投入强度≥3%(龙头企业)或研发投入强度≥3%(独角兽企业);重大科技平台需为国家或省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2. 参与单位需包含高校或科研院所,社会信用记录良好,鼓励长三角地区单位参与。企业成员需具备研发能力,高校/平台需有研究团队和科研条件。3. 需签署共建协议明确合作机制。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资金扶持标准,但强调通过整合资源、集中力量进行技术攻关,支持区域联动发展新质生产力,鼓励长三角协同创新。

申报材料

1. 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申请书(附佐证材料);2. 共建协议;3. 备案推荐函(含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4. 2026年度省创新联合体推荐申报汇总表;5. 已建设联合体的上年度运行情况自评报告(纸质及电子版);6. 基本情况汇总表。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的通知

https://kjj.nanjing.gov.cn/njskxjswyh/202605/t20260513_58394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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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加快创新生态建设,深化有组织科研与转化,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6〕43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现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区(园区)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省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辖区内省创新联合体相关政策的宣传,做好申报组织和服务工作,辅导企业准备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质量,联合体名称应为“江苏省XXX创新联合体”。

2.已建设的省创新联合体应同步报送上年度运行情况自评报告。

3.各区(园区)科技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责任,加强对拟申报联合体申报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请于2026年6月1日(周一)前将辖区内拟申报联合体的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书见附件2,需附相关佐证材料)、备案推荐函(需就创新联合体组建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提出具体推荐意见,加盖公章)、《2026年度省创新联合体推荐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已建设的省创新联合体自评报告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版,连同基本情况汇总表报送至南京市科技局高新处。

市科技局联系方式:王磊,68786291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B座809

电子邮箱:njkjjgxc@163.com

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申请书

      3.《2026年度省创新联合体推荐申报汇总表》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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