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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重点用水企业

发布时间:2026.05.25
发布部门: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im.dg.gov.cn/dtxw/tzgg/content/post_4542309.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资源与环境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节能减排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和园区应满足《通知》明确的基本要求(具体要求需参考《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6〕24号))。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扶持标准,政策聚焦于水效领跑者评选标准,包括企业水效指标(如单位产品取水量、重复利用率)及自评表中的管理指标(满分60分,需≥52分)和技术指标(满分40分)。

申报材料

1. 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含企业基本信息表、水效分析报告、自评表);2. 佐证材料(营业执照、取水许可证、用水记录、废水排放证明、用水设备材料、节水管理材料等);3. 推荐表(盖部门公章)。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作的通知

https://im.dg.gov.cn/dtxw/tzgg/content/post_4542309.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6〕24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我市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申报企业和园区应满足《通知》明确的基本要求。

    二、推荐程序

   (一)申请。请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组织本辖区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园区,按照自愿参与原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技术目录分类填报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盖企业公章PDF版,参考附件1、2),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提交至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初审。

   (二)初审。请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及时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收集企业、园区申报材料,并征求同级水务、发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意见,于6月19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审核账号对企业申请报告进行初审,上报推荐表(盖部门公章,附件3)等材料。

附件:1.企业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doc

附件:2.园区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doc

附件:3.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推荐表.doc

附件: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作的通知.pdf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25日

(联系电话:工业节能与民爆科 2698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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