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实际经营;2. 无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3. 属于2025年大中型规模以上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或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质有效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 2025年研发费用同比增长超过10%。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关于开展2025年研发费用增长奖励申报的通知
https://kfqgw.beijing.gov.cn/zwgkkfq/2024zcwj/202605/t20260521_46610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