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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科技创新

发布时间:2026.05.26
发布部门:儋州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www.danzhou.gov.cn/danzhou/zfxxgkzl/bm/kjj/gkml/202605/t20260526_4081556.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生物与新医药
  • 新材料
  • 新能源与节能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资源与环境
  • 科技创新
  • 研发投入补贴
  • 科技成果奖励
  • 知识产权奖励
  • 专精特新
  • 融资贷款补贴
  • 创业扶持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为儋州全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质性运营的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且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申报对象须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满足《办法》相应奖励条件。

扶持标准

1. 企业科技创新: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60万元,再次认定奖励10万元;研发经费增量奖励按30%比例(最高100万/50万);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按1:1比例支持(最高250万元)等。 2. 平台载体: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分别奖励100万/40万/20万元;院士工作站奖励100万元;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奖励300万/50万/30万元等。 3. 新型研发机构:场地租赁及运行经费补贴(总额每年≤500万元,连续2年);固定资产投资10%扶持(最高200万元)。 4. 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交易合同成交额2%奖补(最高50万元);产业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扶持(最高200万元)。 5. 其他:科技中介引入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家;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场地补贴1450元/人/月(最高10万元/年)等。

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2《2025年度儋州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清单》。需提交完整、合规、真实、可行的项目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含目录、页码、公章),胶装一式两份及光盘一份。

政策原文

儋州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25年度儋州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通知

https://www.danzhou.gov.cn/danzhou/zfxxgkzl/bm/kjj/gkml/202605/t20260526_4081556.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儋州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办法(试行)>的通知》(儋府规〔2023〕6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申报2025年度儋州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原则和方向

(一)奖补原则。遵循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二)奖补方向。重点奖补企业科技创新、科技创新平台载体、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服务、知识产权等6个方向。

二、申报对象

儋州全域符合申报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质性运营、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本次申报所属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申报对象须在该期间满足《办法》相应奖励条件。

三、申报方式

进入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简称“海易兑”),网址: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办法》与我市各类专项资金政策措施重复,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四、申报时间

资金申报从2026年6月1日0:00开始,2026年6月20日12:00结束,申报系统关闭之后不再受理申报。

五、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2。

六、申报要求

(一)特殊环节及现场核查

市科工信局通过抽查或者定点普查的方法对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申报材料审核等,材料审核内容包括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真实性、可行性以及项目申报条件符合性、完备性,经与相关单位审核后确定拟支持企业。

针对项目符合奖补条件但未通过材料核查或现场检查有瑕疵的,允许项目申报单位限期7日内整改,整改后的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重新报送,逾期未报送视同撤项。整改后进行第二次材料核查或现场检查,如仍未通过,该项目将不再纳入专项资金奖补范围。

(二)档案管理

申报单位应记录并保存相关的文字和影像资料,做好现场检查和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妥善保管项目档案原件,档案应包括申报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通过审核后,根据市科工信局要求将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有目录、页码,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胶装一式两份,刻录光盘一份。一份胶装材料和光盘送市科工信局科技管理科(洋浦经济开发区控股大道1号洋浦大厦13楼1307室),一份自行保管备查。

(三)监督管理

申报单位是专项资金使用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配合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资金拨付以及资金支出执行工作。

联系电话:0898-23322377、0898-28829603,邮箱:kjk_dzkgxj@163.com。

 

附件:1.儋州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办法

(试行)

2.2025年度儋州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清单

3.申请奖励项目名称填写指南

 

 

      儋州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儋州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办法(试行).pdf

附件2.2025年度儋州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清单.doc

附件2-1.儋州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模板清单.tar.gz

附件3.申请奖励项目名称填写指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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