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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技术创新中心

发布时间:2026.05.27
发布部门:长治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kxjsj.changzhi.gov.cn/tzgg/202605/t20260527_3170047.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新材料
  • 新能源与节能
  • 生物与新医药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研发投入补贴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须在长治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2. 已建省或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不得重复申请;3. 同一科研人员、成果、设备、场所等不得多头申请;4. 已批准的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申请转建,未转建或未通过的自动取消资格;5. 依托单位需具备较强资源整合和技术转移能力,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15人,中心主任需为高级职称且年龄不超过60岁;6. 企业单位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研发经费不低于3%或超过1000万元;7. 需与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原则上依托单位不超过3家;8. 中心名称需符合命名规范,不得重复或使用企业名。

扶持标准

1. 重点支持能源化工、钢铁、建材、特色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现代医药、人工智能、氢能、汽车制造、现代农业(小米、潞党参)等领域;2. 申报单位需具备技术转移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省级或市级科技项目承担经验;3. 科研团队需有稳定人员队伍,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15人;4. 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本科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比超60%;5. 企业单位需为行业骨干企业,研发经费占比或总额达标;6. 需与产业链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机制。

申报材料

1. 《长治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2. 依托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及资质证明;3. 科研项目计划书、成果鉴定、奖项、论文、专利等材料;4. 科技人员学历证明及占比说明、中心主任资质材料;5. 技术设备及场地图片、设备明细;6. 上年度财务报表及研发经费说明(企业需提供纳税申报表);7. 中心成立文件及激励机制管理文件;8.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商标持有单位或标准起草单位的相关证明。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长治市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

https://kxjsj.changzhi.gov.cn/tzgg/202605/t20260527_3170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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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推动重点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和专业镇建设,为长治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和发展提供创新服务,支撑我市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战略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领域   

(一)根据长治市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支持以下领域:能源化工、钢铁、建材、特色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现代医药、人工智能、氢能、汽车制造、现代农业产业(重点支持小米、潞党参相关产业)。

(二)个别产业方向如符合长治市发展战略需求,能够解决制约长治市发展的重大问题,可不受领域限制。

(三)申报单位应在长治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

(四)已建设省或市重点实验室、省或市技术创新中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平台及其人员不得重复申请。同一科研人员、同一成果、同一仪器设备、同一实验场所等科技资源不得多头申请、重复申请。

(五)已批准建设的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对照本通知要求,申请转建技术创新中心;未申请转建或申请转建未通过的,自动取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今后不得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义开展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单位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技术转移扩散能力。拥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成果,承担过省级或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团队具有稳定的人员队伍、较强的服务创新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15人。中心主要负责人实应是本领域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0岁,本中心固定人员不得是已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的固定成员;同一依托单位相近领域已立项建设市技术创新中心的,不得申报。

(二)具备一定规模的技术装备、科技资源、服务场所等基础条件,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技术创新中心的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中心职工总数的60%以上。拥有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其中依托企业建设的,须为市内同行业的骨干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上年销售收入的3%,或年度研发经费超过1000万元。

(三)与行业内一批企业联系紧密,具有较丰富的成果转化经验,具有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和对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

(四)依托单位为非企业的,须有企业合作共建;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须有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原则上依托单位不超过3家。

(五)技术创新中心统一命名格式为:长治市****技术创新中心。中心名称应突出优势和特色,具有辨识度,避免过宽或过窄,不得与其他市重点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名称重复或近似,不得使用企业名;名称应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英文字母、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或标点符号等。

三、提交材料

(一)《长治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  

(二)依托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许可证明文件

(三)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科技成果鉴定、科技进步奖、论文、专利等科研证明材料

(四)本科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学历证明及占比说明、技术创新中心主任资质材料

(五)技术研究试验和设施图片,检测、分析、测试等科研设备明细及图片

(六)上年度财务报表及研发经费说明,依托单位为企业的提交上年度企业纳税申报表

(七)技术创新中心成立文件和对科研创新的激励机制管理文件

(八)依托单位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持有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企业或国家、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的需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农业与基础研究科 李邵丽 张伟娟刘禾雨    

联系电话:0355-2115320

邮箱:czskjjnyk@163.com

五、材料报送要求

以上材料编制成册1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盖章(所有依托单位全部盖章),连同推荐函(各县区科技部门提供、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提供)于7月31日前一并报送至长治市科学技术局农业与基础研究科,同时提交申报书电子版,为减轻科研工作者负担,形式审查仅受理原件1份,形式审查通过后再提交4份。请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书进行审核把关推荐上报。

附件:长治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wps

长治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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