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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动物疫病防控

发布时间:2026.05.27
发布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原文链接:https://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12808609.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农业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依法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2. 申报主体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实施申报项目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申报项目要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发展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3. 申报主体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许可的,应按要求取得;4. 申报主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1) 不符合《若干措施》《操作规程》的、申报主体实际情况与项目申报书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2) 同一项目多头或重复申报深圳市级财政性资金资助的;(3)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4) 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扶持标准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标准为80元/头,资助方式为事后资助。

申报材料

1.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项目申请表;2.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台账(包括处理日期、种类、数量、处理方式等信息);3.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照片;4. 申报主体资格相关材料复印件;5.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6. 项目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7. 申报主体社保缴纳凭证(含项目经办人)、自主申报承诺函、廉洁承诺书等材料。

政策原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5年度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12808609.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市监规〔2023〕4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7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2025年度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请。

一、申报受理时间

2026年5月28日9:00至2026年6月16日18:00。

二、申报项目类别

(一)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项目;

(二)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项目;

(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项目;

(四)狂犬病免疫注射项目;

(五)动物疫病强制扑杀项目;

(六)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强制销毁项目。

三、申请方式

上述项目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咨询电话及其他要求请详细阅读对应的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按照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填报、材料上传和提交等操作,并对所申报项目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请牢记用户名和密码,账户管理相关事项可联系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公众服务渠道。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2025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项目申报指南

2.深圳市2025年度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项目申报指南

3.深圳市2025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项目申报指南

4.深圳市2025年度狂犬病免疫注射项目申报指南

5.深圳市2025年度动物疫病强制扑杀项目申报指南

6.深圳市2025年度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强制销毁项目申报指南

7.市、区兽医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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