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技术需求单位须为福建省内(不含计划单列市)的龙头企业、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2. 项目分为两类:重大专项专题项目(由龙头企业提出)和引导性项目(由高校/科研院所联合企业或龙头企业提出)。3. 单位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存在惩戒期内严重科研诚信失信行为。4. 骨干企业需满足2025年主营收入超2亿元且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企业等。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6年度第一轮省“揭榜挂帅”项目重大技术需求的通知》的通知
https://www.fuzhou.gov.cn/zgfzzt/skjj/kjzl/tzgg/202605/t20260527_532696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