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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

发布时间:2026.05.28
发布部门:南京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swj.nanjing.gov.cn/njsswj/202605/t20260528_584835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资源与环境
  • 批发和零售业
  • 数字化补贴
  • 扩产上规模

申报条件

1. 依法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在南京市从事实际经营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主要销售商品应覆盖2026年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适用品类范围。 2. 分为自营类和渠道类经营主体: - 自营类:通过线下门店及线上渠道直接销售、结算、开票。 - 渠道类:通过集中收银组织商场、市场、线上平台商户参与活动并直接结算、开票。 3. 申报资格条件: - 依法诚信经营,近2年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名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 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落实活动实施细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 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票资格和社保缴纳记录。 - 具备垫付补贴资金能力,承担错补、漏补损失。 - 具备监督管理销售渠道的能力,确保交易全流程在参与主体内完成。 - 具备风险防范能力,防止骗补、囤货、价格欺诈、捆绑销售等行为。 - 具备与结算平台技术对接能力,及时回传SN码、IMEI码、发票等信息。 - 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废旧设备回收能力,提供送新收旧一站式服务。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补贴金额或比例,扶持标准隐含于参与活动资格中,即通过遴选成为活动参与主体后,消费者可享受补贴政策,但具体补贴标准需参照《2026年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实施细则》及其补充细则。

申报材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含家用电器、数码商品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申请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经营主体基本信息表》。 3. 《销售渠道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 线下门店:营业执照及地址信息,非直营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合作协议。 - 线上渠道:商城网址、网店截图、备案材料,非自建渠道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合作协议。 4. 《经营主体承诺书》。 5. 申报前15日内生成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通过“信用中国”查询)。 6. 2026年1月1日至申报前一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税收完税证明、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免税/缓缴企业需提供证明材料)。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经营主体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https://swj.nanjing.gov.cn/njsswj/202605/t20260528_58483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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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工作安排,市商务局将组织开展2026年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现面向全市市场主体开展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经营主体条件

(一)遴选对象

依法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在南京市从事实际经营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主要销售商品应覆盖2026年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适用品类范围(具体参照《2026年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实施细则》及其补充细则)。

1.自营类经营主体:

通过线下门店及线上网店、移动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直接从事销售、结算、开票的经营主体。

2.渠道类经营主体:

通过集中收银等方式集中组织商场、市场、线上平台内商户参与活动,并直接进行销售、结算、开票的经营主体。

(二)申报资格条件

1.依法诚信经营,近2年内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落实活动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做好营销宣传,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具发票的资格和能力,以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垫付补贴资金能力,承担由于错补、漏补等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

5.具备监督管理参与活动销售渠道(含非直营)的能力,确保商品交易全流程在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内完成。

6.具备风险防范能力,防范骗补套补、恶意囤货、“先涨价后补贴”、强制捆绑销售非补贴产品或增值服务、虚构订单、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低价高开、拆分发票等行为。

7.具备与活动资金结算平台、服务平台完成技术对接及操作使用的能力,及时回传资金核销及审计所需的SN码、IMEI码、发票、激活照片等信息。

8.具备完善的配送、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体系,以及废旧家电、数码设备回收能力,兼顾售新与收旧,主动提供送新收旧一站式服务。

二、申报材料

以下每项材料首页加盖公章,多页材料加盖骑缝章:

(一)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包含家用电器、数码商品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宁分公司单独申请的,还须一并提供法人主体授权委托书、法人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申报主体《2026年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经营主体基本信息表》。

(三)申报主体《2026年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经营主体销售渠道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线下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地址等信息。如非直营门店,需提供相关线下门店法人主体的授权委托书、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

线上渠道:商城网址、网店截图、APP(小程序)备案材料等信息。如非自建、自有线上渠道,需提供相关线上渠道所有权法人主体的授权委托书、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

(四)申报主体《2026年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经营主体承诺书》。

(五)申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前15个自然日内生成的申报主体《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

(六)申报主体2026年1月1日至提交申报材料前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项)、税收完税证明(带有税务局电子公章)、南京市社会参保单位参保缴费证明(带有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是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企业,提供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申报经营主体自我对照确定符合参与经营主体条件后,填写申报信息表(附件1)、销售渠道汇总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参照本通知第二部分申报材料)通过线上申报端口提交,无需线下寄送纸质申报材料。

江北新区、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各自辖区(已纳统主体按统计管理属地、未纳统主体按照登记注册地区分)申报经营主体报名资质进行初审,市商务局进行复审。活动资金结算平台将与复审通过的经营主体对接后续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严格审核申报企业。各板块商务部门要严格对照本通知明确的经营主体基本要求及资格条件,对申报企业的资质进行全面、细致审核,重点核查企业主体资格、经营范围、信用状况等关键信息,坚决杜绝提供虚假材料、刻意隐瞒信息等违规申报行为,确保申报主体资质合规、信息真实有效。

严格防范风险隐患。各板块商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督促辖区内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补贴资金风险防控各项要求。会同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参与活动的商户开展不定期抽查,及时排查整治违规经营、骗取补贴等风险隐患,确保经营主体依法依规、诚信有序参与活动。

严格执行活动细则。各申报主体要真实、完整、准确提交申报材料,不得隐瞒相关信息、伪造申报资料。各参与主体要严格履行申报承诺,遵守活动实施细则,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切实将以旧换新政策红利传递至消费者,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持续释放惠民效能。

国家、省、市政策如有调整,以后续通知为准。

附件:

1.

2026年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

活动经营主体申报信息表

2.

2026年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

活动经营主体销售渠道汇总表

3.

2026年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

活动经营主体承诺书

4.

2026年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

活动申报咨询电话

5.

2026年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

活动经营主体线上申报端口

南京市商务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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