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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范围单位

发布时间:2026.05.29
发布部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原文链接:https://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12812957.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资源与环境
  • 金融惠企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1. 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2. 纳入深圳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3. 环境风险等级较大。

扶持标准

根据环境风险等级确定最低投保累计保额,具体标准为: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310万元、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盐田垃圾发电厂500万元、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盐田水质净化厂180万元、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560万元、深圳市瑞源冷链服务有限公司120万元、深圳市大百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30万元、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盐田)70万元。

申报材料

未提及具体申报材料要求。

政策原文

https://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12812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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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盐田管理局对辖区内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纳入深圳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环境风险等级较大的单位进行了认真筛选,拟将盐田区7家单位纳入2026年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范围,为保证筛选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现将投保单位名单及累计责任限额予以公布。公示期为5月29日-6月8日(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向盐田管理局业务经办人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盐田区拟纳入2026年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范围的单位名单及累计责任限额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盐田管理局

2026年5月28日  

(联系电话:0755-25169362,邮箱:ytgljzfk@meeb.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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