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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创作攀峰计划

发布时间:2026.05.28
发布部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原文链接: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605/t20260529_4672477.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文化领域
  • 其他

申报条件

1. 本市各类演艺单位创作排演的舞台艺术作品,作品应为2024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期间首次上演的新创剧目; 2. 联合申报作品需明确主要申报单位; 3. 作品应为原创或拥有合法改编授权,无版权纠纷,不存在抄袭、侵权,违法失德人员担任主创的作品不得申报; 4. 入围作品须配合开展宣传推广、全流程跟踪指导等相关工作; 5. 申报材料需真实,若存在不实申报将取消参评资格。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扶持标准,政策未提及资金支持、奖励金额或具体扶持措施。

申报材料

1. 申报表(加盖公章的PDF版和WORD版); 2. 已公演作品需提供:高清演出视频(配字幕,分辨率≥1080P)、剧本、剧目海报(JPG/PNG格式,大小3M—10M); 3. 筹备作品需提供:相对完整的戏剧文本、导演阐述、视频片段、乐谱等图文或音视频资料,以及创演日程;如有彩排视频需一并提交。

政策原文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新时代新北京”创作攀峰计划戏剧类作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605/t20260529_4672477.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为落实市委宣传部《“新时代新北京”创作攀峰计划实施方案》,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全市戏剧类作品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大力推动新时代北京文艺创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北京全国文化中心示范引领作用,推出更多体现国家水准、首都气派的精品力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攀登文艺高峰,打造更多立得住、传得开、留得下的文艺精品、艺术经典,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做好坚强内容支撑。

二、申报条件

1.本市各类演艺单位创作排演的舞台艺术作品,作品应为2024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期间首次上演的新创剧目;

2.联合申报作品请明确主要申报单位;

3.作品应为原创作品,或拥有合法改编授权。剧本、音乐、舞美等全部内容无版权纠纷,不存在抄袭、侵权。违法失德人员担任主创的作品不得申报;

4.入围作品须配合开展宣传推广、全流程跟踪指导等相关工作;

5.请如实提供申报材料,若存在不实申报,将取消参评资格。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加盖公章PDF版和WORD版);

2.已公演作品,提供高清演出视频(须配字幕,分辨率不低于1080P)、剧本、剧目海报(JPG、PNG格式,大小为3M—10M);

3.筹备作品可提供相对完整的戏剧文本、导演阐述、视频片段、乐谱等图文或音视频资料,同时附上创演日程;如有彩排视频,请一并提交。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申报截止。

五、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均以网盘链接形式(有效期请设置为三个月)报送至指定邮箱。

邮箱:wljysc@whlyj.beijing.gov.cn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5月28日

联系人:李老师、董老师 联系电话:55525769、55525773

附件1:“新时代新北京”创作攀峰计划戏剧类作品申报表(已公演作品)

附件2:“新时代新北京”创作攀峰计划戏剧类作品申报表(筹备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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