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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

发布时间:2026.05.30
发布部门: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kjj.my.gov.cn/myskjj/c100554/202605/e1390506223a4fd0a55705985ff6b671.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航空航天
  • 生物与新医药
  • 新材料
  • 新能源与节能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资源与环境
  • 农业
  • 科技创新
  • 研发投入补贴
  • 科技成果奖励
  • 知识产权奖励
  • 人才政策
  • 专精特新
  • 融资贷款补贴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应在绵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2. 申报单位需设立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3. 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需签订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4. 申报单位、合作单位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2:1(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除外),需提供自筹能力支撑材料(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季报、4月末银行对账单、存款证明等)。 5. 项目负责人需为申报单位在岗在职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1966年4月30日后出生(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不得有在研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指南编制专家不得申报其参与编制的项目。 6. 项目申报截止前,承担未验收的引导资金或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负责人不得申报。 7. 同一项目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同一单位同一类型仅限申报1项。 8. 申报单位需严格遵守科研伦理,不得上传涉密资料,申报材料需真实,造假将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扶持标准

1. **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单项目支持100-500万元,需完成科研成果2项以上、带动社会投入与财政资金比2:1、技术合同交易150万元、带动科技型中小企业6家等绩效目标。 2.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单项目支持100-300万元,需完成科研成果3项以上、带动社会投入与财政资金比2:1、突破关键核心技术2项等绩效目标。 3.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单项目支持300-500万元,需完成新公司注册并实现产业化目标,转化成果为2022年后取得的专利或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成果。

申报材料

1. 项目申报书(在线填报,含盖章扫描件)。 2. 合作协议(联合申报需提供)。 3. 自筹资金证明材料(财务季报、银行对账单、存款证明等)。 4. 项目负责人职称或学位证明文件。 5. 离岗/兼职创新创业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单位批准证明文件。 6. 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由推荐单位报送)。 7. 2025年度基本财务信息及佐证材料。 8. 涉及中试研发平台、孵化机构的需提供场地、设备、服务等专项材料(如中试平台认定文件、孵化场地面积证明等)。

政策原文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6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https://kjj.my.gov.cn/myskjj/c100554/202605/e1390506223a4fd0a55705985ff6b671.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3〕276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财政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5〕20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申报2026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申报项目均需符合2026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绵阳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上传。

(一)项目申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绵阳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s://mianyang.sckjfw.cn/),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上传附件材料(所有盖章部分须作为附件扫描上传,其中推荐单位可不盖章)。在申报截止时间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可在线撤回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并在截止时间前完成项目申报书提交。

(二)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1.申报项目由市直有关主管部门(申报系统中明确)、中央在绵单位和省属在绵高校单独推荐审核,或由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审核,并出具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报市科技局。审核未通过的项目由推荐单位退回。

2.各推荐单位应严格审核,确保项目真实可靠(包括近三年的信用、纳税、安全事故等情况查询),否则取消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的推荐资格。

二、申报时限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5月30日-2026年6月15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申报系统在2026年6月15日18时自动关闭。

(二)项目推荐单位报送推荐函、项目汇总表的截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质件。另行通知申报书纸质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报送地址:

子云街北段58号绵阳市科学技术局228室

联系人:李鑫年0816-2332034

四、申报咨询

(一)申报指南咨询:

1.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资源配置与创新平台科:0816-2332034;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孵化机构,产业科技促进科:0816-2332431;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中试研发平台,成果转化与交流合作科:0816-2309841。

2.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资源配置与创新平台:0816-2332034、社会发展与科学普及科:0816-2308946。

3.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果转化与交流合作科:0816-2309841、社会发展与科学普及科:0816-2308946;

(二)申报流程咨询:0816-2332034;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三)技术支持热线:028-65238321;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五、特别申明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凡是发现以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名义承揽业务的,可以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816-2332034。

 

附件: 2026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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