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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乡村全面振兴

发布时间:2026.06.01
发布部门: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plan.hainan.gov.cn/sfgw/0400/202606/c709b6915f6d4e53b823147b71f5e070.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资源与环境
  • 农业
  • 科技创新
  • 扩产上规模

申报条件

1. 课题承研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禁止期间(需出具承诺函及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 长期关注海南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具备相关研究经验(需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及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与。 5. 课题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3人具备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或处级及以上级别,须包含乡村振兴领域专家。 6. 课题负责人需实质性参与研究,且在海南工作时长不少于研究总时长的20%。

扶持标准

课题费用控制价为47万元,包含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必要支出。

申报材料

1.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需加盖公章)。 2. 委托合同复印件(证明类似课题研究经验)。 3. 承诺函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4. 课题组成员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5. 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刻录光盘2张。

政策原文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二次公开遴选《海南自由贸易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发展对策建议研究》课题承研机构的公告

http://plan.hainan.gov.cn/sfgw/0400/202606/c709b6915f6d4e53b823147b71f5e0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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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委工作计划,现向社会第二次公开遴选《海南自由贸易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发展对策建议研究》课题承研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内容

(一)课题名称

海南自由贸易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发展对策建议研究

(二)研究重点

课题研究内容分为四部分,一是利用数据分析、空间分析等技术手段,梳理2000年以来海南乡村格局发展演变情况,重点分析2010年以来出现的新变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二是研究分析在自由贸易港封关建设新阶段,乡村地区发展和格局演变的新机遇、新特征、新规律,重点提出新时期乡村格局演变的特点和方向,探索提出自贸港背景下乡村新的功能定位和典型“画像”,研究提出在新阶段分类有序、片区统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路径和工作举措;三是深入研究乡镇政府所在地(镇区)在乡村振兴中的功能作用,研究把镇区打造成为“中坚层”的实施路径;四是重点研究分析农垦地区场部、生产队格局演变情况,研提垦区布局、垦地融合发展的实施路径、具体举措等意见建议。

(三)项目预算

课题费用控制价为47万元,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课题承研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二)课题承研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请出具承诺函、附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课题承研单位应长期关注和全面了解海南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情况,对乡村全面振兴有较为深入的研究,曾承接过类似课题研究(请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我委课题采购服务的承接主体。

(四)课题组成员(含负责人)具备开展项目研究的专业和知识结构,完成过相类似的项目或发表过类似成果(近5年)。课题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3名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或相当于处级及以上级别人员,须包含乡村振兴领域专家。

课题组负责人应组织和指导课题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课题组主要负责人在海南工作时长原则上不少于研究总时长的20%。

申报单位如实填写《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提出课题研究思路、内容框架、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应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不接受联合申请,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刻录光盘2张,密封送(寄)至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8楼853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海南自由贸易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发展对策建议研究》课题申报”,请提前电话告知)。

(五)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5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六)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课题承研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三、遴选评分标准

详情见附表

四、有关申报要求

(一)课题执行时间为2026年7月至2026年10月。期间,我委视工作需要将听取汇报。

(二)本次研究课题由我委农村经济处负责,未尽事宜电话沟通。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处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楼853室

   联系电话:0898-65339080,投诉电话:0898-65339369。

 

附件:1.课题申请书

       2.课题研究遴选评分表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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