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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企业技术中心

发布时间:2026.06.01
发布部门: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gxj.siping.gov.cn/xxgk/tzgg/202606/t20260601_767567.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是建立并已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较好企业和绿色工厂企业为推荐重点。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1. 申请报告(含企业基本情况、技术创新现状、战略规划等) 2. 评价材料(含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附表1-10) 3. 证明材料复印件(含承诺书、统计和财务报表、专利证书、标准制定证明、研发平台认定证书等) 4. 按申请报告、评价材料、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第十四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http://gxj.siping.gov.cn/xxgk/tzgg/202606/t20260601_767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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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信局:

按照《四平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四工信科技联〔2022〕24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本地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将会同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四平海关、市税务局,组织开展2026年(第十四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推荐重点

 

申报单位必须是建立并已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较好企业和绿色工厂企业为推荐重点。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认定基本条件,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写申请报告和评价材料(详见附件)。

 

2.申报材料按照申请报告、评价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

 

三、申报程序及上报时限

 

1.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牵头与属地发改、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进行现场考察并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查,确保企业上报的材料真实可靠,对企业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过联合审核后,择优推荐。

 

2.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并附电子版)和推荐意见于6月5日前上报市工信局。同时将推荐意见抄报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四平海关、市税务局。

 

联系人:丁册    联系电话:3266912

 

 附件:1.申请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四平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四平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4.承诺书、设备原值、研发人员明细表

 

                    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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