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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新能源产品出口贸易

发布时间:2026.06.02
发布部门:深圳市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原文链接:https://www.szns.gov.cn/nsqfgj/gkmlpt/content/12/12816/post_12816472.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新能源与节能
  • 科技创新
  • 知识产权奖励
  • 研发投入补贴

申报条件

1. 在南山区依法从事实际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营主体;2. 申报单位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3. 申报单位应从事新型储能、充电设施、核能、智能电网、光伏、天然气、风电、氢能等新能源相关产业及相关领域的研发、生产和服务;4. 项目申报以单个企业为主体,多个准入认证项目和知识产权分析项目打包申报;5. 市场准入认证项目证书签发日期和出口知识产权分析报告出具日期应于2025年1月1日后;6. 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7. 本项目不得与前海合作区制定的同类性质扶持政策重复申报;8. 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不予资助;9. 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资助。

扶持标准

按照不超过核定的项目费用20%予以资助,单个企业最高200万元。资助方式为无偿资助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资助计划受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区发展改革局可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

申报材料

1. 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4. 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上传);5. 有效期内的市场准入认证(知识产权)项目清单、市场准入认证证书(知识产权项目分析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6. 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7. 第三方检测分析机构出具的收费通知或费用结算明细(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8. 外汇付款应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项目费用按2025年12月31日人民币中间汇率折算(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9. 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政策原文

关于开通推动新能源产品出口贸易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s://www.szns.gov.cn/nsqfgj/gkmlpt/content/12/12816/post_12816472.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发展改革局分项资金推动新能源产品出口贸易项目将于近期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6月2日09:00至2026年6月15日18:00。

二、申报方式

在“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进行在线申报。首页点击“找政策——资金申报”进入资金申报页面,点击“展开筛选”,“管理部门”栏选择“南山区发展改革局”,即可浏览并进入相关项目进行申报。

三、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仔细研读《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山区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及相对应项目操作规程,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申报。

(二)各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进行咨询。

(三)各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通过手机短信或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请进展状态。

四、项目责任科室及咨询电话

项目责任科室:能源与循环经济科,电话:0755-88168345。

深圳市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1日    

附件:

1.推动新能源产品出口贸易项目操作规程

附件:

1.推动新能源产品出口贸易项目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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