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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

发布时间:2026.06.02
发布部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原文链接:https://jxt.sc.gov.cn/scjxt/wjfb/2026/6/2/9c4ca8359a6a4b86b3aed83aae7314c4.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招商引资
  • 科技创新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申报合作区须符合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认定标准(详见附件2)。申报主体为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需确保合作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要求,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或严重失信行为。

扶持标准

政策未明确具体扶持标准,但强调通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实地核查等程序择优遴选具有较强示范效应的申报区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申报材料

需提交《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含佐证材料1-4,如入驻企业名录、合作协议、海外机构证明等)、《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推荐汇总表》(附件4),以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jxt.sc.gov.cn/scjxt/wjfb/2026/6/2/9c4ca8359a6a4b86b3aed83aae7314c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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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6〕156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以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为申报主体开展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合作区须符合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认定标准(详见附件2)。

三、申报程序

(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填写《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并提供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

(二)经济和信息化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实地核查等程序,择优遴选在开放合作方面具有较强示范效应的申报区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工作要求

(一)推进合作区建设发展是实施中小企业国际化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完善优质中小企业培育体系,有助于提升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有助于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各地要高度重视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申报工作,全面梳理符合条件的产业集聚区、特色园区及对外合作基础较好的区域,积极组织申报,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二)请有意愿申报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客观公正地开展申报和现场核实工作,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坚决防范佐证材料造假,《现场核实表》(附件5)留存备查。请于2026年7月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附件3)、《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推荐汇总表》(附件4),各一式3份及PDF、word版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促进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老师 028-86262785、13730810065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6〕156号)

      2.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

      3.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

      4.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推荐汇总表

      5.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现场核实表(参考)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6年5月26日

附件列表>>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5.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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