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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发布时间:2026.06.02
发布部门:东营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dysti.dongying.gov.cn/art/2026/6/2/art_38017_10307172.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1. 企业需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2. 企业需为中小企业,自愿申报,不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 3. 企业需保证所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4. 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需接受实地核查: - 员工人数≤5人; - 知识产权数量为0; - 研发费用总额<10万元; - 近三年存在严重违法失信或撤销入库编号记录; - 首次参评企业。

扶持标准

无明确资金扶持标准,但通过评价的企业将被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并作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政策的参考依据。

申报材料

1. 企业基本信息及注册信息; 2. 加盖公章的佐证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明、研发费用证明、人员占比证明等); 3. 实地核查企业需提供员工人数、研发人员占比、实际经营状况等补充材料; 4. 主导产品与知识产权关联性证明材料。

政策原文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6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http://dysti.dongying.gov.cn/art/2026/6/2/art_38017_10307172.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26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政策宣贯和评价服务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尽早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参评科技型中小企业。

请各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强化评价工作督办机制,及时核实处理拟入库企业公示异议、投诉和举报信息,营造公正、公开、公平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入库企业,按程序及时提请市科技局撤销登记编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咨询电话:

县    区联系电话
东营区8262829
河口区3657216
垦利区2889032
广饶县6441227
利津县5681007
东营经济开发区8302216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8019677
黄三角国家农高区8909078
现代农业示范区2623038
市科技局高新科8380282

附件:关于做好2026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docx

东营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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