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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专业职称评审

发布时间:2026.06.01
发布部门: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kjj.dl.gov.cn/art/2026/6/1/art_4901_2514361.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人才政策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需与本省企事业单位直接建立人事劳动关系,在省内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需提供近3年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且学历、资历计算截止时间分别为2026年12月31日和8月28日。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参评的推荐函,劳务派遣人员需由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共同审核盖章。

扶持标准

评审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专业名称为“科技成果转化”。需符合《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专业职称评审标准》(辽人社职〔2024〕38号),包括业绩成果(科技成果、转化过程、转化效益)、学术成果(论文、专著等)及综合考评要求。

申报材料

需提交《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含推荐表、学历资历材料、业绩成果材料、学术成果材料等)、公示文件及无异议证明、近5年考核登记表、近3年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荣誉证书等。另需附推荐函、汇总表、光盘扫描件(PDF格式)及同版彩色照片3张。

政策原文

关于转发做好2026年全省科技成果转化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https://kjj.dl.gov.cn/art/2026/6/1/art_4901_2514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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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辽宁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科技成果转化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26〕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1.申报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先行报单位属地或行政隶属关系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初审通过后报送市科技局。

2.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审核通过后出具推荐函,对所推荐人员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3.中省属单位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

4.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24日,推荐函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郭玉龙  宋鹏广

联系电话:39989850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1504房间

邮箱地址:dlskjjcgc@126.com

附件:《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科技成果转化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26〕36号).pdf

成果转化专业职称评审附件.zip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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