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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

发布时间:2026.06.03
发布部门: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www.zhaoqing.gov.cn/zqgxj/gkmlpt/content/3/3245/post_3245035.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资源与环境
  • 节能减排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和园区应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6〕190号)明确的遴选对象范围和基本要求。

扶持标准

未明确提及具体扶持标准,需参考《通知》中关于水效领跑者遴选的行业标杆指标要求。

申报材料

1. 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填报);2. 佐证材料(如企业/园区用水数据、节水技术应用证明等);3. 推荐表(加盖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章,含初审得分及推荐意见)。

政策原文

转发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作的通知

https://www.zhaoqing.gov.cn/zqgxj/gkmlpt/content/3/3245/post_3245035.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厅节能函〔2026〕2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作推荐工作,组织本辖区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园区,按照自愿参与原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分类填报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及其佐证材料。并对本辖区企业、园区申请进行初审,征求同级水行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意见后,于6月25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申请报告及推荐表(加盖部门公章)等材料。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作的通知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海军,2208826)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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