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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企业技术研发

发布时间:2026.04.09
发布部门: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www.haishu.gov.cn/col/col1229830339/art/2026/art_b94db59724571832280429915709ed42.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研发投入补贴
  • 人才政策
  • 知识产权奖励
  • 科技成果奖励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海曙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居民企业; (二)具有较高的研发投入,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50万元或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农业类不低于2%); (三)拥有一支稳定的技术人才队伍,直接从事研发的专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或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 (四)企业管理层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工作,能为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提供基本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配备有基本的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和相应的专用场地; (五)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独占许可等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1件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2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自主知识产权; (六)近三年累计转化科技成果不少于3项(农业类企业不少于1项); (七)技术研发中心组织体系完善,具备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研究开发投入核算体系、研究开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等制度。

扶持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被备案为海曙区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名称采用“宁波海曙+依托企业简称+核心研发方向+技术研发中心”的形式命名。原“海曙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自动纳入“海曙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管理,无需重新申报。

申报材料

企业需通过“宁波科技大脑(海曙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具体附件内容未明确列出,需根据系统要求准备。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第一批)海曙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通知

https://www.haishu.gov.cn/col/col1229830339/art/2026/art_b94db59724571832280429915709ed42.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展服务科,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根据《海曙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海科〔2024〕19号),现将2026年度(第一批)海曙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海曙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居民企业;

(二)具有较高的研发投入,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50万元或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农业类不低于2%);

(三)拥有一支稳定的技术人才队伍,直接从事研发的专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或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

(四)企业管理层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工作,能为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提供基本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配备有基本的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和相应的专用场地;

(五)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独占许可等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1件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2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自主知识产权;

(六)近三年累计转化科技成果不少于3项(农业类企业不少于1项);

(七)技术研发中心组织体系完善,具备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研究开发投入核算体系、研究开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等制度。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企业登录“宁波科技大脑(海曙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hsprogram/),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点击“办事大厅”-“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在线办理”按钮,按要求进行在线填报,上传相关附件。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28日23:59,逾期不予受理。

(二)归口初审。所属地负责对辖区内填报的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等情况进行审核,于4月30日23:59前确认推荐。

(三)审核备案。区科技局根据《海曙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备案为区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

三、其他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名称采用“宁波海曙+依托企业简称+核心研发方向+技术研发中心”的形式命名。

原“海曙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纳入“海曙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管理,无需重新申报。

附件:各镇(乡)街道、望春工业园区联系人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第一批)海曙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通知(已盖章正文).pdf

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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