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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支持

发布时间:2026.06.02
发布部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ublicity/publicityInfo?id=nfsheqizcyw12817254&infoType=bid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金融业
  • 高技术服务
  • 融资贷款补贴

申报条件

1. 在南山区依法从事实际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 2024年或2025年通过深圳市内金融机构单独或多家组合发行合法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获得融资,且申报时项目已结清(已申报项目不得重复申报);3. 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4. 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5. 不得存在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项目实施地/数据申报地变化、或承诺三年内无欠税漏税/财务造假/企业注销等异常行为。

扶持标准

1. 实际发行规模≤1000万部分:按实际融资成本70%资助;1000万<x≤5000万部分:按50%资助;>5000万部分:按30%资助;2. 补贴利息按不含税金额核算,需核减增值税发票税额;3. 资助金额、比例及拨付进度可能受年度预算调整,申报主体需无条件接受调整。

申报材料

1. 《项目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PDF扫描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PDF扫描件);4. 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借据、费用支出凭证及发票(PDF扫描件);5. 发行方出具的知识产权证券化证明及贷款结清证明(PDF扫描件);6. 审核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PDF扫描件)。

政策原文

关于开通南山区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支持项目申报的通知(2026)

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ublicity/publicityInfo?id=nfsheqizcyw12817254&infoType=bid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企业:

南山区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支持项目现已接受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6月2日9:00至2026年6月15日18:00。

二、所需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登录“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与发行方/增信担保方签订的借款相关合同(包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借款借据、费用支出凭证(利息、本金、担保费)及相关费用(利息、担保费)发票等(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五)由发行方出具的参与知识产权证券化证明材料及贷款结清证明(模板见附件,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六)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资助标准

对实际发行规模中≤1000万的部分,按照实际融资成本70%的比例给予资助;对实际发行规模中1000万<x≤5000万的部分,按照实际融资成本50%的比例给予资助;对实际发行规模中>5000万的部分,按照实际融资成本30%的比例给予资助。

本项目补贴的利息按照不含税金额核算,需核减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税额。

本项资助受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可以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区依法从事实际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024年或2025年通过深圳市内金融机构单独或多家组合发行合法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获得融资,且申报时项目已结清(已申报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4.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3.企业需承诺在获得资助后三年内,如出现欠税漏税、财务造假、企业注销等经营异常行为并经查实,应主动退还已获得的全部资助资金,已注销企业应由申报产业资金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清算责任人/原股东退还资助资金。

五、其他所需材料

申报企业通过深圳市内金融机构(含类金融、金融服务机构)单独或多家组合发行合法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获得融资,需由计划发行人于6月15日前提供知识产权证券化计划说明书及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发送至:jrfwb@szns.gov.cn。

六、注意事项

1.各企业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先仔细阅读首页演示内容,并认真阅读项目操作规程,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申报。在注册登录中遇到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2.技术咨询电话:4001616289,政策咨询电话:88168309。

附件: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支持项目操作规程(2026年版)

南山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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