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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微短剧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6.06.04
发布部门: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原文链接:https://wtl.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12822139.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文化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数字化补贴
  • 品牌建设
  • 创业扶持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1. 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从事微短剧相关行业生产经营;2. 规模以上企业需依法纳统至正确行业门类,非规模以上企业经营范围需包含相关行业门类;3. 提交的营业收入等数据需真实且与纳统报表匹配;4.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且无逾期未验收的财政资助项目;5. 具备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保障条件及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6. 不存在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情形;7. 申报作品需完成拍摄制作并取得相关许可证(如《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上线备案号),首播时间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之间;8. 作品内容需符合主流价值及深圳城市形象传播要求;9. 各扶持方向需满足特定条件(如精品微短剧需获国家级奖项或入选相关目录,市场化微短剧需满足发行收益及境外传播要求等)。

扶持标准

扶持标准分为三类共11个方向:1. **创作生产类**:精品微短剧(最高200万元,获国家级奖项可分档资助)、市场化微短剧(最高200万元,需发行收益≥50万元)、AIGC及超高清微短剧(最高200万元,需满足播放量或平台播出要求)、在深拍摄(分A类文旅剧专项和B类拍摄成本补贴,最高200万元);2. **产业服务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技术研发创新、产业活动、经纪代理等方向;3. **集聚发展类**: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运营、拍摄空间建设运营、播放平台建设运营等方向。资助金额不超过成本的30%且最高200万元,深圳题材或科幻主题作品可增加50%额度,单部作品累计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材料

需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具体材料包括:1. 项目申报表及佐证材料(如许可证、备案号、财务报表等);2. 作品相关证明(如获奖证书、播放数据、深圳元素证明等);3. 申报单位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行业门类纳统证明);4. 财务审计报告及成本明细;5. 无重复申报承诺书;6. 其他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材料(如境外发行证明、外语配音/字幕说明等)。

政策原文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深圳市微短剧产业发展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tl.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128221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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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市微短剧产业发展,根据《深圳市推动数字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文〔2025〕118号)、《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推动数字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微短剧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文规〔2026〕1号)相关规定,我局决定组织实施2026年深圳市微短剧产业发展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根据《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推动数字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微短剧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文规〔2026〕1号)规定,申报单位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从事本操作规程第一章第二条确定的相关行业生产经营的单位。

(二)申报单位如为规模以上企业的,应依法依规纳统到正确的行业门类(具体可参考本操作规程第一章第二条确定的统计行业门类);如不为规模以上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操作规程第一章第二条确定的行业门类范围。

(三)申报单位提交的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客观真实,与纳统报表数据相匹配。

(四)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财政资助项目。

(五)申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保障条件,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六)申报单位不存在就同一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的情形。同一事项确因政策允许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标明并注明原因。

(七)申报单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扶持方向申报条件见附件申报指南。

二、扶持计划类别

本年度将开展3类共11个扶持方向申报,具体包括:

1.微短剧创作生产类:精品微短剧创作、市场化微短剧创作、AIGC及超高清微短剧创作、在深拍摄等4个扶持方向;

2.微短剧产业服务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技术研发创新、产业活动、经纪代理等4个扶持方向;

3.微短剧集聚发展类: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运营、拍摄空间建设运营、播放平台建设运营等3个扶持方向。

三、申报方式

所有项目均通过网上填报。请申报单位于2026年6月8日至6月22日在“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注册账号并登录,选择“法人服务”,筛选地区“深圳”、部门“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类型“行政给付”,根据需申报的项目类别选择“微短剧创作生产”、“微短剧产业服务”或“微短剧集聚发展”项目填报。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88102623;申报政策及审核事项咨询电话0755-88101341。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扶持计划实行总额控制,最终扶持项目数量和扶持金额根据实际申报审核情况统筹安排,由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为做好申报工作,我局计划于近期举办申报宣讲活动,请扫描附件4中的二维码报名。

本次申报及相关宣讲、评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我局没有和任何中介机构合作,请企业自行申报。如果发现有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向我局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特此通知。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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