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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

发布时间:2026.06.04
发布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文链接:https://gdii.gd.gov.cn/xmzj1033/content/post_490662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电子信息
  • 数字化补贴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按照《通知》要求并参考《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指引》编制建设方案,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具体申报条件未在原文中明确列出,需符合《通知》和《创建指引》要求。

扶持标准

未在原文中提及具体的扶持标准或资金支持比例,仅明确申报建设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总体目标。

申报材料

1. 《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方案》 2. 相关证明材料 3. 盖章版建设方案(一式两份) 4. 盖章版推荐表 5. 光盘(含盖章版和可编辑版建设方案、推荐表)

政策原文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gdii.gd.gov.cn/xmzj1033/content/post_4906624.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6〕238号,简称《通知》,附件1),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简称数促进中心)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并参考《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指引》(工信厅规函〔2025〕198号,简称《创建指引》,附件2),认真编制《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方案》,于6月20日前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szgx.miit.gov.cn/zzyszh/)完成线上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提交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申报单位要严格按要求编制建设方案,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挖掘、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并按要求做好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和推荐工作,每个地市择优推荐不超过2家单位,于6月22日前将盖章版建设方案一式两份、盖章版推荐表和光盘(包括盖章版和可编辑版建设方案、推荐表)报送至我厅(工业互联网处)。

三、省属单位、中直驻粤单位不占地方申报名额,完成线上申报后,纸质材料直报我厅(工业互联网处),相关工作要求同上。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创建指引》的通知

       3.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推荐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6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胡嘉娟、高新国,020-83134272,83134305;邮寄地址:广州越秀区吉祥路100号(工业互联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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