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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研发费用资助项目

发布时间:2026.06.05
发布部门: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原文链接:https://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2826107.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研发投入补贴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依法注册,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 2. 研发费用要求: - 企业:注册成立时间≥2个会计年度的,2025年和2024年均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且2025年研发费用较2024年增量≥200万元;注册成立时间<2个会计年度的且2024年未申报加计扣除的,2025年研发费用≥200万元。 -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连续两年纳入R&D经费统计的,2025年横向经费与市外纵向经费之和较2024年增量≥200万元;2025年首次纳入统计的,R&D经费支出额中横向经费与市外纵向经费之和≥200万元。 3. 单位诚信记录良好,无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情形,无项目超期未验收或未退款情形。

扶持标准

1. 支持强度:根据研发费用增长幅度分档梯度资助,每家单位年度内资助资金最低20万元,最高300万元。 2. 特殊情况处理: - 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个会计年度的企业:根据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数据分档资助。 - 首次纳入R&D统计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上年度R&D经费支出中横向经费和市外纵向经费之和分档资助。 3. 支持方式:事后补助。

申报材料

1. 深圳市研发费用资助项目申请书(在线填报)。 2.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机关业务章)。 3.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表)数据(与申请书填报数据完全一致)。 4. 项目承诺书(从业务系统附件下载)。 5. 其他要求: - 企业类单位需不属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负面清单行业。 - 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的项目需提供伦理审查通过证明。 - 资助下达后需提交纸质材料并验原件。

政策原文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2026年度深圳市研发费用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https://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2826107.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2026年度深圳市研发费用资助项目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请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6年6月10日—7月9日(截至18:00)。

二、申请单位须自主申报,原则上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在线填报。其中,《申请填报指引》可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板块查阅。

三、申请单位在线填报申请书,按照《申请指南》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提交审核后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间内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并扫描上传提交受理(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

四、项目受理无需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项目获得立项资助后,申请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验原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6年度深圳市研发费用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2.项目承诺书

3.2026年度深圳市研发费用资助项目形式审查要点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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