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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质量工程专业技术资格

发布时间:2026.06.08
发布部门: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s://scjgj.taizhou.gov.cn/zfxxgk/fdzdgknr/zcwj/bmwj/art/2026/art_10189a79ae5c48a9a79ff81fd62877f9.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人才政策

申报条件

1. 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事质量检验、质量管理、计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标准制(修)订、标准化技术研究与推广等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2. 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3.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考核认定)。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考核认定)。 4.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对象为市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5. 正常申报需符合《江苏省质量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5号)的基本条件、学历、资历等要求。 6. 高技能人才申报需符合《泰州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泰人社发〔2022〕53号)。 7. 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所列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对应相应职称。 8. 申报资历(任职年限)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等截止2026年3月31日。 9. 重大贡献、急需紧缺人才等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申报中级职称,需显著高于破格申报条件。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1.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2份(A3纸小册子装订)。 2.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1份。 3. 《个人承诺书》1份(需签名)。 4. 身份证复印件。 5.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验证材料(学信网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 6. 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聘文)及外地职称佐证材料。 7. 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合格证明。 8. 2022—2025年年度考核材料(企业单位需提供综合评价意见)。 9. 任现职以来的技术工作总结1份。 10. 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11. 单位同意申报证明。 12. 《申报材料目录表》(贴于材料袋封面)。 13. 线上申报需通过“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

政策原文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6年度泰州市质量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核认定)材料的通知

https://scjgj.taizhou.gov.cn/zfxxgk/fdzdgknr/zcwj/bmwj/art/2026/art_10189a79ae5c48a9a79ff81fd62877f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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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市职称评审工作统一安排,为做好2026年度泰州市质量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核认定)工作,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1.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事质量检验、质量管理、计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标准制(修)订、标准化技术研究与推广等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3.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考核认定)。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考核认定)。

4.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对象为市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1.正常申报人员按《江苏省质量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5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学历、资历等要求申报评审。

2.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按照《泰州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泰人社发〔2022〕53号)的规定执行。

3.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苏人社发〔2019〕183号)表所列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符合质量工程中、初级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

4.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26〕4号)文件,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书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5.畅通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考核认定)。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上述人员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中取得的创新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某一方面的业绩成果应显著高于《江苏省质量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5号)中的破格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在所在单位内部公示时,应将除涉密内容外的业绩材料单独公示。

三、申报要求

1.纸质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平台下载,用A3纸小册子方式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一式2份。申报考核认定的人员其个人具有代表性、标志性成果须由本单位或本行业2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企业负责人撰写推荐意见。

(2)《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2)1份。

(3)《个人承诺书》(申报平台中可下载模版,需申报人签名)1份。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凡申报平台不能自动获取验证的学历(学位)(中专及以下学历除外),均需申报人在“其他材料”中上传《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需登陆“学信网”申请)。国(境)外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6)申报人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聘文)。持外地人社部门或经人社部门授权的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在我市同级转评或申报高一级职称的,还须提供评审(初定)申报表和批文等相关佐证材料。

(7)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合格的证明材料。

(8)2022—2025年年度考核材料(企业单位申报人员不能提供年度考核表的,由其单位对其近4年来的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做出综合评价意见)。

(9)任现职以来的技术工作总结1份。内容包括以下方面:①任现职以来(下同)的主要技术工作经历;②参加了哪些具体工程技术项目;③在项目中发挥了哪些作用,解决了何种技术难题;④取得了哪些成果和效益;⑤明确申报类型及具体条款。

(10)能反映本人专业理论知识水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的材料。

(11)单位同意申报证明(申报平台中可下载模版)。

(12)《申报材料目录表》(附件1,请贴于材料袋封面)。

申报材料中的证书、证件、业绩成果等佐证材料须由所在单位对照原件进行逐一审核,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材料装订要求

为提高申报材料规范度,确保评审效率及质量,上述申报材料中除1、2、12项外,其他项申报材料须装订成一整册,具体说明如下:

(1)整册申报材料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初级职称证书、任职聘书(聘文)、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合格证明、年度考核材料等。第二部分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业绩成果证明等相关材料。

(2)整册申报材料应该有封面、封底、目录和页码,页码从第一部分的第1页开始连续编号,且一律编写在右下角,与目录对应。

(3)申报材料左侧胶装,不得使用拉杆、票夹装订。

(4)申报材料需装入档案袋内方可上报。

3.线上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在主页左侧“云办事”专栏找到“职称”分专栏,转入“职称服务”页,点击“职称评审申报”项上的“在线办理”转入“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所有上传材料必须为原件的扫描件。

线上申报时“所属行政区划”这一填报项需根据申报人单位属地情况来确定。例如,申报人单位隶属主管部门为泰州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的则“所属行政区划”选择“泰州市本级”。申报人单位隶属靖江市的或靖江市无主管部门的企业,“所属行政区划”选择“靖江市”。特别要注意泰州市市直单位不能选“海陵区”。

4.材料报送要求

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6月9日—2026年7月17日,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申报。网上申报信息经属地职称部门、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正式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公示、签字盖章后,于7月24日前先后报交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部门、各市(区)职称部门审核。

7月31日前,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直(部门)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委托评审函、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及评审费,统一报送至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州市海陵南路315号)301办公室,联系电话:0523-86606246,0523-86200622,逾期不予受理。

评审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精神收取。

5.面试答辩要求

凡是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全部采用专家评审(考核认定)与专家面试答辩相结合的评价方式,面试成绩作为评审(考核认定)重要依据之一,面试答辩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四、工作纪律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认真做好职称申报宣传指导和组织推荐工作,及时公开申报条件和办法,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要坚持条件,严格把关,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要求,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全面性,切实维护职称工作的公正、公平性。

2.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盖章推荐前要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现工作岗位、现职称名称、现职称取得时间、拟申报职称、是否在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期内、近4年年度考核情况、业绩成果(可条目式概述)等。

3.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审核单位(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4.在申报评审中,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扰乱职称评审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进行严肃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违纪违规所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附件:1.申报材料目录表

2.泰州市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3.申报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31号文附件.doc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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