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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

发布时间:2026.06.09
发布部门: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im.dg.gov.cn/dtxw/tzgg/content/post_454748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数字化补贴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参考《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指引》(附件1)编制建设方案,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报单位需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完成线上申报。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扶持标准,仅提及需符合《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指引》要求。

申报材料

1. 线上申报材料:《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方案》 2. 纸质材料:盖章版建设方案(一式三份)、盖章版推荐表(附件2) 3. 电子档:盖章版和可编辑版建设方案

政策原文

关于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https://im.dg.gov.cn/dtxw/tzgg/content/post_4547484.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6〕30号),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单位参考《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指引》(详见附件1),认真编制《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方案》,于 6月 15日前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szgx.miit.gov.cn/zzyszh/)完成线上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提交我局审核。申报单位应严格按要求编制建设方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请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要求做好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和推荐工作,于 6月 17日前将盖章版建设方案(一式三份)、盖章版推荐表(见附件2)、电子档(包括盖章版和可编辑版建设方案)报送至我局(工业互联网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镇街(园区)推荐表.doc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8日

(联系人:邓玉珊,联系方式:2238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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