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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

发布时间:2026.06.09
发布部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gx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10847480.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电子信息
  • 数字化补贴
  • 科技创新
  • 人才政策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为依法依规设立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固定经营服务场所,拥有面向行业提供数字化转型专业化服务的必要设施、条件和能力,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优先支持脱胎于大型工业企业、具有工业基因、熟悉行业机理的实体机构。申报单位需严格按要求编制建设方案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性、完整性。

扶持标准

分行业分区域培育100家左右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营造供需高效互动、资源精准对接的数字化转型生态,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门槛和成本,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普及推广。促进中心需具备资源整合、生态营造、专业服务、评估咨询、方案开发、项目实施、供需对接、设施联通、数据共享、人才培训、政策宣贯等功能。

申报材料

1. 《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方案》(线上申报及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2. 光盘(含盖章版和可编辑版建设方案);3. 相关证明材料;4. 推荐表(盖章版,每个地市推荐不超过2家单位)。

政策原文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gx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10847480.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6〕30号,简称《通知》,附件1),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并参考《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指引》(工信厅规函〔2025〕198号,附件2),认真编制《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方案》(附件3),于6月17日(星期三)前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szgx.miit.gov.cn/zzyszh/)完成线上申报并提交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纸质盖章版建设方案(一式两份)和光盘(包括盖章版和可编辑版)报送至我局(信息技术发展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要求编制建设方案,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挖掘、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并按要求做好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工作。

三、省属单位、中直驻粤单位完成线上申报后,纸质材料直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相关工作要求同上。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创建指引》的通知

3.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方案(模板)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9日

(联系人:黄可心、徐巍,联系电话:83123935、83123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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