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1. 科技创新杰出贡献奖候选人需全职在晋工作,且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2. 自然科学奖需在国际顶级期刊发表论文或专著,且成果应用时间需在2024年6月8日前;3. 技术发明奖需取得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且有效保护期内;4. 科技进步奖需满足行业准入、知识产权授权、科技成果评价报告或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等条件之一;5. 科技合作奖需由省内单位牵头,与省外/境外合作且占比不低于二分之一;6. 企业技术创新奖需为在晋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连续三年盈利且无重大不良记录。此外,提名项目需提供半年内有效查新报告,完成单位及人员需实质性贡献并排序,党政部门及公务员一般不得参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