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查企业
查政策
首页
应用中心
数字化方案
登录
|
注册

南通市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职称评审

发布时间:2026.06.08
发布部门: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gxj.nantong.gov.cn/ntsjxw/gggs/content/3d5be02c-25a6-4d8a-8abb-c8dd6c0fd236.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人才政策

申报条件

1. 申报对象为江苏省船舶与海工装备行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受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2. 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的分支机构及驻苏部队专业技术人才,按属地管理原则申报;所在地无评审权的需提交委托函,经省人社厅核准后受理。 3. 中级职称申报仅受理省属单位,其他地区无评审委员会的需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报送。 4. 执行《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2号),具体条件在指定网站查询。 5. 绿色通道条件:取得重大技术突破、解决重大难题、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或部队转业人员首次申报可根据专业水平直接申报;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正高职称。

扶持标准

1. 申报职称的资历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等截止至2026年3月31日。 2. 符合《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职称。 3. 持有国际职业资格的海外人才可按《国际职业资格与高级职称比照认定目录(2024版)》比照认定。 4. 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成果作为评审依据,出站后业绩突出者优先晋升。 5. 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考试取得的职称可对应江苏省工程技术职称。

申报材料

1.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经属地人社部门初审盖章)。 2. 所有附件材料需真实、准确、清晰,复印件需单位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 3. 论文需通过知网、万方、维普或期刊官网验证真实性。 4. 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需提交《江苏省国际职业资格与职称比照认定申报表》。 5.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报表中需签字承诺,虚假材料取消参评资格)。 6. 绿色通道申报需单独公示除涉密内容外的业绩材料。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gxj.nantong.gov.cn/ntsjxw/gggs/content/3d5be02c-25a6-4d8a-8abb-c8dd6c0fd236.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市、区)工信局、市各直属园区经发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做好2026年度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国防科工〔2026〕170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高级职称申报组织,个人申报信息填报完毕并确认无误后,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在申报网站上导出并打印(一式两份),经属地人社部门(职称办)初审盖章后,于8月29日前将报市工信局国防科工处。

联系人:施卜椿,85215698,841940443@qq.com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行政中心1112室

附件:《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做好2026年度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国防科工〔2026〕170号)

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8日

 

上一篇:广西壮族自治区创新创业大赛
下一篇:洛阳市创新积分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