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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企业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6.06.10
发布部门: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www.bl.gov.cn/col/col1229055347/art/2026/art_e83a03ca91404b38a2017726008841f8.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农业
  • 资源与环境
  • 科技创新
  • 研发投入补贴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1. 申报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的企业需满足: - 在浙江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建有省企业研究院、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农业企业不低于5000万元); - 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4%或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农业企业不低于800万元); - 创新能力评价得分达60分以上; - 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及严重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不良行为。 - 山区海岛县企业可适当放宽营业收入、研发费用占比或金额条件。 2. 申报省企业研究院的企业需满足: - 在浙江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建有市级企业研发机构; - 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占比符合以下要求: - 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不低于5%且研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 - 营业收入5000万元至2亿元的,不低于4%或研发费用不低于250万元; - 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不低于3%或研发费用不低于800万元; - 创新能力评价得分达60分以上; - 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及严重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不良行为。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资金或政策扶持标准,仅提及通过市级审核、省级评审后公示认定,未涉及直接扶持金额或具体支持措施。

申报材料

1. 企业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系统申报材料,数据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2. 专项审计报告(量化指标需体现,数据需与审计报告一致); 3. 涉密企业需提交脱密处理后的材料; 4. 预申报表(需于6月12日前提交至指定邮箱); 5. 其他符合《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办法》要求的材料。

政策原文

转发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和省企业研究院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bl.gov.cn/col/col1229055347/art/2026/art_e83a03ca91404b38a2017726008841f8.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健全全市技术创新体系,根据《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办法》(浙经信高新〔2025〕169号),现将2026年度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与程序

(一)企业申报。北仑区企业请于6月30日前完成系统申报,逾期不再受理。其中,申报材料中所涉及的各项数据,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二)县级审查。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应于7月7日前完成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申报受理及有关材料形式审查;会同有关部门核查申报企业是否发生过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以及严重的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不良行为,核查情况加盖公章后上传申报系统。

(三)市级审核。

1.关于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我局将审核企业申报材料,于7月10日前,将推荐名单上报省经信厅。

2.关于省企业研究院。我局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企业进行评审,确定认定名单并上报省经信厅。

(四)省级认定。

1.关于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经信厅组织开展省重点企业研究院评审,根据评审情况确定现场考察名单,择优确定认定名单:其中,农业领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由省经信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择优确定。

2.关于省企业研究院。对设区市报送的省企业研究院认定名单,省经信厅按不低于5%比例抽取并组织专家开展复核。

经确定的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名单在省经信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发文公布。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填报涉及量化指标均应在专项审计报告中体现,且填报数据应与专项审计报告保持一致。研究开发费用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口径归集。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后提交。

(二)软件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代码:I65)”确定。农业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农、林、牧、渔业(代码:A01-A05)以及有效省级以上骨干农业龙头企业确定。

政策咨询:

省电检院 唐老师,联系电话:0571-81029700

市科技局 周老师,联系电话:89292206

技术咨询 沈  涛,联系电话:0571-85151402

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请有意向的申报单位于6月12日前提交预申报表至blkjj1716@163.com备案,并于6月3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

附件1:2026年省级企业研究院预申报表.docx

附件2:2026年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预申报表.docx

北仑科技局联系人:周老师、白老师   联系电话:89386339、86880957

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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