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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

发布时间:2026.06.10
发布部门: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gxj.huizhou.gov.cn/gkmlpt/content/5/5786/post_5786661.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资源与环境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节能减排

申报条件

1. 申报绿色工厂须在惠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 2. 绿色工业园区需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统一管理机构,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并发布园区绿色工厂培育计划。 3. 近三年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未正常经营生产、发生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偷漏税、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被督查发现严重问题、未完成节能监察整改、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扶持标准

无明确资金扶持标准,通过评审择优确定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名单并公布,授予荣誉称号及政策支持资格。

申报材料

1. 自评报告(需根据行业评价要求或通用指南编制) 2. 佐证材料(需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上传) 3. 《省级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省级绿色工业园区推荐汇总表》 4. 申报表(通过管理平台填报)

政策原文

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gxj.huizhou.gov.cn/gkmlpt/content/5/5786/post_5786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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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6〕21号,以下简称《省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申报绿色工厂须在惠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

二、前期已申报2026年市级绿色工厂的工业企业无须再次申报,只填报《省通知》附件2,我局将对部分企业开展现场辅导服务(现场辅导服务通知另行下发),企业根据专家意见修改自评报告。

三、2025市级绿色工厂如有意愿申报2026年省级绿色工厂的工业企业,请在6月20日前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的“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端口提交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

四、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自评价情况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报单位是否符合基本要求。在6月22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推荐,并将推荐文件、《省级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省级绿色工业园区推荐汇总表》等报送至我局(工业节能与民用爆炸物品监管科)。

五、我局将对申报2026年省、市级绿色工厂的工业企业开展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择优确定推荐2026年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公布2026年度市级绿色工厂。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10日

(联系电话:0752-2882669)

附件:

1.粤工信节能函[2026]21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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