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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质量强市建设专项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26.06.10
发布部门: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amr.jinan.gov.cn/col/col44318/art/2026/art_8818e0e9ddb1452ab11a9b3fcc517262.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成果奖励
  • 品牌建设

申报条件

1. 我市获评第九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的单位;2. 我市新入选2024年度第三批“好品山东”的品牌主体;3. 我市新入选2024年度第一批“泉城好品”的品牌主体;4. 申报单位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无严重失信行为;5. 申报单位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扶持标准

申请人同时获评2个及以上项目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申报材料

1. 《济南市质量强市建设专项资金(争创质量品牌)申请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2.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3. 获评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入选“好品山东”“泉城好品”品牌证明材料;4.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的审计报告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质量强市建设(争创质量品牌)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amr.jinan.gov.cn/col/col44318/art/2026/art_8818e0e9ddb1452ab11a9b3fcc5172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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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质量强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济市监办〔2023〕59号),拟开展质量强市建设专项资金(争创质量品牌)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我市获评第九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的单位;

(二)我市新入选2024年度第三批“好品山东”的品牌主体;

(三)我市新入选2024年度第一批“泉城好品”的品牌主体。

二、申报材料

(一)《济南市质量强市建设专项资金(争创质量品牌)申请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

(二)资格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三)相关证明材料:获评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入选“好品山东”“泉城好品”品牌证明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的审计报告。

三、申报流程

(一)主体申报:各类项目均通过线上申报,请申报单位于6月22日前登录“泉惠企”济南市企业服务综合智慧平台(http://www.quanhuiqi.cn)进行申报。进入政策事项“济南市质量强市建设(争创质量品牌)专项资金扶持”,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材料初审:各区县市场监管局于6月25日前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向市市场监管局推荐,对于申报材料不完善的,限期予以补正;申请人未按照要求补正材料的,不予推荐。

(三)材料复审:市局组织对申报材料再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市市场监管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单位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三)申请人同时获评2个及以上项目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四)“泉惠企”平台登录账号为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具体操作手册等可在平台首页查看,请申报主体及时登录申报,逾期申报端口将自动关闭。

请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于6月25日前,将初审通过的项目名单发送至通知邮箱。

邮箱:jnzjjzlc@jn.shandong.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毕京亮 81787675

附件1.质量强市建设专项资金(争创质量品牌)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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