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查企业
查政策
首页
应用中心
数字化方案
登录
|
注册

四川省科技领域标志性重大场景新技术新产品示范推广应用

发布时间:2026.06.10
发布部门: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原文链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6/6/10/beab24ce629c4b13a19bf91f67545b28.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生物与新医药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农业
  • 文化领域
  • 资源与环境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科技成果奖励
  • 研发投入补贴
  • 融资贷款补贴
  • 知识产权奖励
  • 创业扶持
  • 专精特新
  • 配套资助
  • 品牌建设

申报条件

1. 项目需求牵头单位应为注册在四川境内的科技型企业或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场景开放基础和产业化条件,原则上应为场景的应用方。 2. 企业需满足:2025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或2022-2025年有两轮及以上融资且到账金额≥1亿元;具备科研能力和商业化能力,有稳定研发转化和场景建设投入。 3. 事业单位需具备资金筹措能力(可产学研合作),能支撑新技术新产品在场景中技术迭代、示范推广和产业化。 4. 项目负责人需为牵头单位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超过年度申报限额。 5. 单条项目申请经费≤300万元,财政支持与自筹经费比例≥1:3。

扶持标准

财政支持经费与项目单位配套经费比例不低于1:3,单条项目需求建议申请经费最高300万元。

申报材料

1. 标志性重大场景新技术新产品示范推广应用项目需求征集表(含项目名称、所属领域、牵头单位、联系人等信息)。 2. 项目需求征集信息表(含项目名称、时间、领域方向、新技术新产品成果来源、知识产权状况、项目情况描述、经费概算等)。 3. 盖章纸质件及电子版材料,需在6月17日18点前提交至科技厅指定邮箱。

政策原文

关于征集科技领域标志性重大场景新技术新产品示范推广应用项目需求的通知

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6/6/10/beab24ce629c4b13a19bf91f67545b28.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市(州)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服务业大会工作部署,促进创新场景培育开放和提质升级,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现就征集科技领域标志性重大场景新技术新产品示范推广应用项目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重点

重点围绕科技领域重大标志性创新应用场景承接新技术新产品落地示范应用征集项目需求。相关项目通过开展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实现场景培育开放能级进一步提升、运营发展质效进一步优化。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包装报送项目。

(一)科技属性突出。项目推动应用的技术产品创新度高、技术理念新颖,能有效补齐场景技术短板,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赋能民生服务、行业管理、社会治理数智化、高端化升级,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

(二)应用规模较大。场景承载能力强、辐射范围广,可支撑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化应用,带动实现营收、利税增长,有效放大科技赋能重点产业升级、民生服务优化、行业管理提质、社会治理增效的综合效能。

(三)引领示范显著。具备可复制、可推广、可迭代的成熟通用场景应用模式,壮大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人才,引领推动相关重点领域系统性优化升级。

二、领域方向

(一)科技创新支撑重点产业升级。重点推进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技术、制造业、现代农业等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创新场景的培育和开放,促进人工智能驱动科学研究(AI4S)、行业大模型、量子计算、生物医药、柔性生产线、设计育种等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化商业化应用。(不含在人工智能产业链已支持的有关项目)

(二)科技创新支撑民生服务优化。重点推进医疗卫生、养老助残托育、文化和科技融合等民生领域创新场景的培育和开放,促进脑机接口、医疗机器人、智慧旅游、数字演艺等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化商业化应用。

(三)科技创新支撑行业管理提质。重点推进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矿山安全、施工安全等行业领域创新场景的培育和开放,促进无人救援、矿山生产条件实时感知、施工动态数字孪生模型等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化商业化应用。

(四)科技创新支撑社会治理增效。重点推进政务服务、智慧城市、乡村建设等社会治理创新场景的培育和开放,促进智慧政务、智慧社区、城市智能中枢、数字乡村等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化商业化应用。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需求牵头单位要求。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四川境内的科技型企业或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具备良好场景开放基础和产业化条件,原则上应为场景的应用方。

1.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具备培育、开放应用场景以及推广新技术新产品的科研能力和商业化能力,有稳定的研发转化和场景建设投入。企业2025年度营业收入应达到2000万元以上;或2022—2025年度已有两轮及以上融资成功案例,融资到账金额总额不低于1亿元。

2.有关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可与企业产学研合作),具备一定的应用场景培育和开放能力,能够较好支撑相关新技术新产品在应用场景中开展技术迭代、示范推广和产业化,并提供相应科研和商业配套资源。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应为牵头单位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超过年度项目申报限额的不得牵头申报。

(三)经费要求。单条项目需求建议申请经费最高300万元,财政支持经费与项目单位配套经费比例不低于1:3。

(四)推荐要求。市(州)科技局和省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属地或归口管理原则,组织本地区或行业领域项目需求征集报送工作,按程序形成推荐清单和推荐函,于6月17日18点前将盖章纸质件及项目需求征集表报送科技厅,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成都市(含成都科创生态岛)限推荐不超过10项,科创岛分岛(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遂宁、乐山、南充、宜宾、巴中、雅安、眉山、资阳)所在市(州)限推荐不超过3项,其他市(州)限推荐1项,有关省级部门(单位)、中央在川单位限推荐不超过3项。

联系人:刘老师,86731029;彭老师,86718002;

邮箱:sckjtcgc@163.com

 

附件:标志性重大场景新技术新产品示范推广应用项目需求征集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10日     

 

 

上一篇:福建省特种设备安全
下一篇:广东省微短剧精品创作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