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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首都标准化战略

发布时间:2026.05.27
发布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s://zhengce.beijing.gov.cn/#/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1508771679530926080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电子信息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项目需为将本市地方标准或北京社会团体发布的团体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立项的项目;2. 项目需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3. 已获本市市级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再补助;4. 申请单位须为国际标准组织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或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且为独立法人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可申请),行政机关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资格;5. 申请单位若存在近两年因标准质量问题被查处、材料造假、列入失信名单或曾获补助未履行协议等情况,取消申请资格。

扶持标准

1. 推动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立项的项目,补助20万元;2. 推动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立项的项目,补助10万元。

申报材料

1. 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标准转化项目申请表(需加盖公章);2. 标准转化为国际/国家标准立项通知;3. 转化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佐证材料(非必传)。

政策原文

2026年北京市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标准转化补助)

https://zhengce.beijing.gov.cn/#/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150877167953092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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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标准转化补助的是将本市地方标准或北京社会团体发布的团体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立项的项目。

(二)申请项目应为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送的,将本市地方标准或北京社会团体发布的团体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立项的项目。

(三)已获得本市市级财政经费支持的,不再予以补助。

(四)标准转化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应由国际标准组织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或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申报,申请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具有同等申请资格。行政机关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申请资格。

(五)申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申请资格:

1.近两年内因标准和质量问题被执法部门查处或正在接受调查;

2.申请材料弄虚作假;

3.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往年曾获得补助但未履行经费使用协议。

事项描述

(一)推动本市地方标准或北京社会团体发布的团体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立项的,给予补助资金20万元。

(二)推动本市地方标准或北京社会团体发布的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立项的,给予补助资金1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标准转化项目申请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立项通知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3

按实际情况提供转化项目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申报时间

2026-05-27至2026-06-3023:59:59

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登录北京市标准化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bzh.scjgj.beijing.gov.cn),在线填写相应的《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系统登录需要使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中法人账号登录)或者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申报进行申请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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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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