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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26.06.09
发布部门: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gxj.qinzhou.gov.cn/zfxxgk/fdzdgknr/ggtz/t27781209.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资源与环境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研发投入补贴
  • 科技创新
  • 品牌建设
  • 数字化补贴

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守法经营,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 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或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在投资许可、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准入条件。 3. 项目符合《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或《自治区工业领域推动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所列重点方向。 4. 项目属于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已开工建设并纳入工业技术改造类别统计,建设期限不超过三年。 5. 项目前期工作手续完备,首次申报需完成30%及以上设备投资,续报需全部实施完毕并通过竣工验收。 6. 项目申报单位需说明核心内容或关键技术及已获得的其他专项资金情况。 7. 设备投资不足500万元的产业链配套企业可由龙头企业牵头统一申报。

扶持标准

按不超过设备投资的10%予以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材料

1. 企业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含企业实力、项目内容、效益分析、进展情况)。 2. 申报表(附件1-1)。 3. 《企业项目信息表》《项目投资计划表》《项目设备投资明细表》《企业2025年度纳税情况表》《企业享受自治区级财政扶持资金情况表》《新增产值、利润、税金测算表》。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 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环评意见、节能审查意见、用地批复或预审意见。 6.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7.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需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

政策原文

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第三批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http://gxj.qinzhou.gov.cn/zfxxgk/fdzdgknr/ggtz/t27781209.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第三批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桂工信投资〔2026〕448号)转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进行申报并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资金申报材料,不要求具有资质的设计机构或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建议企业自行编写。

请各县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于2026年6月12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汇总行正式推荐文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所有申报材料须在要求加盖公章的页面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申报。逾期申报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各专项业务负责科室及联系方式:

科技与投资科:0777-3688605,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综合法规科:0777-3688619,负责“支持购买工业设计服务项目、支持工业设计赋能区域品牌培育项目、支持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第三批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桂工信投资〔2026〕448号)

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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